第71章
眼睛果是他们对须元果的叫法,火把果被他们叫做是山血珠或者麻黑。 在黄俊的村子,这种鬼眼睛果被称为救兵果,相传诸葛亮南征时,士兵误食野果中毒,夷族的一个老人用其根皮和果实熬汤解毒,所以才有了救兵果这个民间称呼。 “安尼族的兄弟,是你吸引我过来的吧,您——安息!安息吧!”黄俊按照巫猎规矩,抽出来腰间的尖刀割破了野兔子的大动脉,用一口碗装着。 因为没有青稞酒在身上只好以水代酒倒进了碗中,他用手指搅拌均匀,形成了安尼族死去的兄弟们、最喜欢喝的“血酒”,然后把沾了野兔血的尖刀猛地一甩,插在草甸子下的沙黄地面嗡嗡作响,血液一点点渗入其中。 山风呼啸如泣如诉,黄俊如松柏般挺立,高山那般脸色肃穆,眼中天生自带一丝悲凉之意,他将这一碗安尼族的好兄弟们往生极乐世界后最喜欢喝的血酒,猛地一下子泼在尸骨的前面,染红了枯草叶子染红了大地之母的身躯! 然后眺望远方的草甸子,白云般漂浮的雪山顶,清澈湛蓝的天空,光芒耀眼的大日头……他忍住了日光在眼中造成的刺痛火辣感,嘴唇蠕动吟诵《狩归祀幽》中一段专门给安尼族人写的悼亡词: “山风呜咽水潺湲,白骨嶙峋草木间。 猎刃为香弓作烛,送君魂归白云天。 魂归渺渺魄茫茫,何处是家乡? 愿借烛火摇曳处,照君往生极乐乡…… 安息吧! 雄伟高山里的你,我的好兄弟,莫怕岁月腐朽了你,你的灵魂将回归高天之父,你的血肉将会回归大地之母! 我们的, 亲爱的安尼族兄弟,包括我、所有人也都将永远记得你……” 吟诵结束,黄俊埋葬了这一位意外死亡的安尼族兄弟,连带着他的衣服他的鞋子他的猎枪猎刀一起……他们喜欢土葬,一直都是土葬! 祭祀山鬼结束之后,黄俊在安尼族埋葬之地的十几米外,竟然发现了可能是野猪王的足迹! 因为足迹不是一般的大不是一般的明显,而且是暴雨之后留下来的新鲜的! 黄俊心中狂喜之后,合掌拜了拜这位安尼族好兄弟微微鼓起来的野坟包。 坟包上的杂草被山风卷起,一开始猛地扑过来,却又轻轻掠过他的发梢、肩头和脚边,像是抚摸这个大山里开始顶天立地的十七岁的少年猎人…… “谢谢安尼族的好兄弟,我会永远记住你。” 他未感惊惧,反觉心头涌起暖意,点点头之后,单手从背后摘下来双管猎枪,另一手干脆利落地甩动一下,将单管猎枪挂在了背后,抓起来有着尖锐锋芒的长矛,朝着可能是野猪王的新鲜足迹一步步走去……走去…… 腰间的锋利砍刀、尖刀,像是大山里的精灵一样有了主人给予的生命力,微微摇动,一滴血此时从刀尖滑落在这片大山土地之上,滋润了其中一个微弱的歪斜的草根! 第35章 黄俊一路追踪野猪踪迹,发现前蹄印记呈椭圆形,长十五公分,宽十一公分,明显大于普通成年野猪。 如此巨大的足迹,意味着他追踪的野猪王体重可能达八百斤,实属罕见。 差不多行进了两公里,他都有些疲乏了,于是停下来抓了一把红薯干嚼巴嚼巴吞了,打开装水的竹筒子喝水,稍微休息,几分钟就继续。 猎杀野猪王后,再顺路猎捕宽宽鸟(即白腹锦鸡)也不迟。他不得不穿越瘴气弥漫十分险恶的牢山山脉,否则无法抵达大渡河区域。 背靠着水青树坐着,他看到了山风吹着红花木莲,往前再一看,就发现了一些紫红色的果实。 是安尼族兄弟姐们最爱吃的救兵果,也叫山血珠、阿罗果、麻黑、胭脂果。 这东西学名叫粗梗稠李,生长在海拔一千多米的地方,大概初秋前后开始成熟,果实圆形,拇指大小,紫红色表皮,黑中透亮,很漂亮。 他摘下一大把吃了,口感酸甜,比灰灰菜、拳头菜等野菜更合口味。 而且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黄酮类元素,适量食用可以增强人体的免疫抵抗力,加工后可以入药,降低血液稳定血压。 他摘了约五斤,打算带回去给体弱多病的忧郁的七妹。 这东西说法也有点意思,牢山夷始祖的老母误食山血珠之后受孕,果实落地生根形成了牢山众多山脉,在《华阳国志》《后汉书》都有记载,是西南许多山民的共同文化记忆。 重生前,他从猎人转型为守林人,曾跟随研究机构学习相关知识,因而了解这些。 他接着还发现了附近一大堆的酸角,这东西也叫罗望角,逮民这一族的创世史诗《巴塔嘛》记载中的智慧果。 想到这个他就想到了二妞,多给她带一些回去,多吃点变得更加有智慧,让这个腹黑小军师更加聪明,以后学业有成冲出大山,然后荣归故里装装逼。 不只是这样,在物质匮乏的西南这边,这东西果肉含酒石酸,PH值应该是二点几,是天然食品酸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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