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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秦百乐提拎着一大纸盒回来,在周涯面前打开,里面装着一部笔记本电脑,索尼的,是当下最受年轻女孩喜欢的型号。 “最近粉红色这部特别多人买,深圳广州都缺货,我好不容易才托人留住货。”秦百乐启动电脑,递给周涯,语气揶揄,“这么大手笔,你这是准备送给谁啊?” 周涯懒得解释:“我自己用的,行了吧?” “你觉得我会信?” “你信不信关我什么事?” 新的笔记本电脑体积小巧,外观时尚,开机速度和方珑现在在用的那部老古董台式电脑相比,就像改装过的跑车和人力三轮车。 “装了最新的win7,杀毒软件、浏览器、QQ、听歌的、看片的……还有光影魔术手,我都先给你预装了。”秦百乐口渴,拿起茶杯一饮而尽,继续说,“如果她拿到手后不喜欢,再卸载就好。” “你刚玩的那游戏,叫什么来着?” “哦?《植物大战僵尸》?” “对,你也给它装一个吧。” “行!”秦百乐笑起来眯着眼,好像只坏心眼的老鼠,“还说是自己用……” 周涯瞪他:“怎么?你这游戏限制不让我这种成熟男士玩啊?” 秦百乐哈哈大笑。 粉色笔记本电脑重新装进盒子里,周涯燃起香烟,缓声问:“手术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秦百乐一顿:“啊?什么手术?” 周涯不耐地“啧”一声,瞥向他的脚。 他和秦百乐最早是在隔壁县城的福利院里认识的,秦百乐和他一个年纪,比他晚两年被送到福利院。 他俩都是孤儿。 周涯是因为喉咙问题迟迟没被领养家庭选中,秦百乐则是因为腿脚问题,他的先天性右髋关节有些毛病,痛倒是不痛,就是走路总一跛一跛。 后来周涯被周家领养,长大几岁后回了一趟福利院探望老师和阿姨,也和秦百乐重遇。 现在想起来也是有点儿老土了,当初俩小孩上了学,都会写字了,便交换了地址,后来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 秦百乐成年后离开了福利院,去深圳打了好几年工,最终还是因为腿脚问题,回来庵镇开了家电脑维修店。 其实秦百乐是可以通过做手术来改善跛脚的问题,但手术费用不低。 这些年他凭着自己的本事是攒了些钱,不过他有一个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女方家人一开始嫌弃他没有房子,秦百乐便拿出所有储蓄买了套二手房。 结果女方家人还是不同意,说就算秦百乐有了房子,也不过是个有房子的瘸子。 …… 秦百乐嘴角还勾着笑,但声音里听不出什么情绪:“哎,都瘸了这么多年了,又不影响生活,做不做手术的,没什么差别啊。” 周涯“嘁”了一声,直截了当地说:“要没差别,你现在早就结婚了。” 他俩认识太多年了,向来有一句说一句,藏着掖着反而显得别扭。 所以秦百乐也没恼,捂住自己胸口佯装中箭,表情和语气都夸张:“你这人怎么一开口就往人胸口扎刀啊?要不还是干脆别说话算啦!” “不说话,真当我是哑巴啊?”周涯没好气道,“你别拖了,该做做,差多少钱我给你补上。” 秦百乐睁大眼:“哟呵,这是什么暴发户口气?” 周涯敲了敲烟灰:“我跟你正儿八经说话呢,你别总嘻嘻哈哈。” 秦百乐敛了笑,低头默了片刻,才开口:“接下来要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我这腿能凑合就凑合吧,先把婚顺利结了,等未来挣钱了,再考虑考虑吧。” “怎么?又要花什么钱?” “阿乔爸妈不让阿乔嫁我,无非就是觉得诚意不够,那我就拿出我的诚意嘛。”秦百乐掰着手指头算,“过完年我想给阿乔买辆车……彩礼总是要的吧?婚宴也得摆啊,戒指、三金、婚纱照、蜜月……这些都得花钱。还有,结了婚之后,就得准备生孩子了,那养小孩的费用也不少的啊。” 周涯挑眉:“嚯,你这想得也足够远。” “这也叫远?这很正常好吧!虽然阿乔总叫我不要在意她的父母,说就算我什么都没有,她也要跟我在一块儿……”秦百乐蓦地拍了拍自己的大腿,很用力,“我这模样,能谈到阿乔这样的女朋友,已经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了。而且我是真的很爱她,也想尽我所能,给她尽可能好的生活。” 他紧了紧手指,把棉裤攥出皱痕:“我不想她过得惨兮兮的,还要被人嘲笑,‘看吧,她过得这么惨,都是因为她嫁给了个死瘸子’。” 周涯一直没开口打断他,指尖的烟烧出长长一道烟灰。 “我这心情,别人不明白不要紧,但你肯定是能理解的吧?”秦百乐把烟灰缸往他方向推了推,扬扬下巴,指向沙发上的电脑盒,“而且你看看你自己,不也想着给对方最好、最贵、最顶配的东西么?” 第15章 她才不是整天只会惹是生非的小丫头 方珑找了几天工作,均以失败收场。 小镇有它可爱的地方,也有十分明显的缺点。 因为地方小,机会较少,加上临近过年,很少店铺或单位在这个节骨眼招人。 最后还是任建白他老婆——林恬给她介绍了一份工作。 林恬的堂姐挺有本事,在镇中心开了家少女精品店,从一开始的一格铺面,做到现在四格打通,从一开始的女装店,到现在服装、鞋袜、箱包、首饰、化妆品……一应俱全。 林堂姐每个月都会去一趟广州,从十三行到万菱批发市场都走了个遍,等到精品店上新的那一天,就是小镇女孩们最开心的一天。 临近过年,店里进了许多新货,但走了两个店员,林堂姐急着招人,而林恬知道方珑工作没了,就跟堂姐讲了一声,顺便替方珑多说了几句好话。 堂姐让方珑可以来试试,只不过试用期的工资不会太高。 方珑当然没问题,工资稍低也没关系,只要每天有工作做,她就不会心慌慌。 毕竟有过工作经验,方珑很快就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不算上她,店里还有另外三个店员,都是年纪比她大几岁的姐姐。 方珑每天的工作就是理货上货、回答顾客的咨询、留意饰品袜子之类的小物件会不会被人顺手牵羊、打扫卫生……等等。 新年穿新衣,来置办过年衫的客人一日比一日多,方珑每天都站到小腿发酸,讲到喉咙沙哑。 她想要好好表现,这样过年时或许有机会多收一个红包当奖金,过年后也比较大几率能留下来继续工作。 生活像颗气球,眼见着一天天涨起来,只不过在她生日的这一天,还是出现了一根刺儿,把她的生活再次扎得稀巴烂。 那天大姨早早跟她约好,说要给她做大餐,让她晚饭回家吃,所以方珑跟店里请了晚上的假。 周日店里的客人很多,方珑从早上开始就忙得像颗陀螺,午饭都只是匆匆咬个面包了事。 下午,她正服务着一位试鞋的客人,店里进来两位客人,是她认识的。 是吴丹纯,还有吴母。 吴母看她的眼神嫌弃得很,像在菜市场看到什么臭鱼烂虾,差点儿就要捂住口鼻了。 而吴丹纯的表情恰好跟她母亲相反。 她眨着一双无辜大眼睛,语气惊讶地问:“方珑?你来这里工作了啊?超市那边呢?” 吴母鼻哼一声,明显故意挑高了音量:“谁家超市敢请这种劣迹斑斑的店员啊?岂不是抓了只老鼠进米缸?” 她的声音很大,店里的其他客人和店员纷纷看过来。 方珑能感觉到心跳在变快,手心隐隐出汗,但她这次忍住了,没有回应那对母女,收回视线,专注服务眼前的客人。 吴母鼻哼一声,拉着女儿去楼上看衣服。 过了好一会儿,客人终于决定好要买的鞋子,方珑进仓库帮她取了双新的送到柜台结账,一扭头,就见吴丹纯站在货架旁。 她手里拎着两双鞋子,娇声唤:“方珑,这两款有36码的吧?麻烦你帮我拿一下,我想试试看。” 对方脸上笑意盈盈,仿佛一个礼拜前的闹剧完全没有发生过。 其他同事都在忙,方珑背在身后的手攥了攥,耷拉嘴角,深呼吸一个来回,才应道:“好,我这就去拿。” 吴丹纯挑了一双棕色短靴,一双黑色玛丽珍皮鞋,都是她平日很钟意的风格,清纯又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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