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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 “钱我来还,但是求求你带走孩子,你是研究院,是文化人,我给你钱,我给你打欠条,孩子不能就这样毁了!” 我不解地摸摸脑袋。 我有点说不清楚这个阿熠到底爱不爱自己的孩子。 “师兄,你可别心软,你没有义务帮他养孩子。” 师弟嗤笑。 “现在知道后悔了,把孩子惯坏的时候在想什么?” 阿熠垂泪不语,只是一味磕头。 我却摇了摇头。 “我可以把乔昊天带走。” 师弟:? “师兄,你怎么在这种时候圣母啊!不行啊,这小孩一看就是个土匪,会把我们研究所拆了的!” 我眼神示意他先别说话。 “我可以带走他,但是我有个要求,他成年前,不能与他有任何联系。” 阿熠感激地看着我,不断点头。 乔昊天却不乐意了。 “我才不要跟你走!你凭什么管我!” 我并没有理会他的抗议,毕竟,身份回归之后,阿熠成了黑户,而乔昊天的名字挂在他妈名下。 也就是说,如果我想,我依旧可以当他法律上的爸爸。 我把嗷嗷叫的乔昊天带走了。 师弟被吵得不行,埋怨地看着我。 “谁说我要把他带回研究所了?” 我拍拍他的肩膀安抚他。 “你忘了吗,我们那,可有一帮无聊得要死的驻海队伍。” “以后这孩子的好日子,可长着呢。” 8. 七年后。 我因身体原因,不得不从研究一线的岗位上退了下来,回到了我的家乡。 乔昊天跟我一起回来的。 七年前,我把他扔到了军营里。 娇生惯养的小胖子遭受到了惨绝人寰的摧残,每日都在闹脾气和崩溃大哭中度过。 不过孩子年纪小,性格也未成型。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接受了军营的纪律与氛围。 长歪的脊梁终于被掰正了回来。 他渐渐意识到,我虽然跟他有过节,但从未苛待他,甚至还尽心尽力,帮他成长为一个正常的好孩子。 他日渐依赖我,仿佛我真的成了他生命中的父亲。 这次回来,我对他只有一个要求:不认他妈,但必须谢谢他的亲爸爸。 他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了。 果然,听说我回来后,楼雪薇和阿熠都急切地贴了上来。两人形销骨立,神情憔悴,显得狼狈不堪。 乔昊天看着阿熠,眼中满是愧疚,低声说道:“当年是我年少轻狂,对不起。” 他将自己这些年的积蓄全部交给了他,语气坚定: “当年我踩坏的东西,应该由我自己来赔。” 阿熠看着他如今成熟稳重的模样,眼眶瞬间红了,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掉。 他跪下给我磕了几个头,声音颤抖着不断重复: “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然而,楼雪薇却截然不同。她一脸无赖,气势汹汹地冲着乔昊天吼道: “我是你妈!你不能不认我!乔熠,是不是你在背后搞鬼?!” 乔昊天眼神一冷,毫不客气地将她赶了出去,语气冰冷而决绝: “你不配。” 我站在一旁,心中既痛快又无奈,淡淡地补了一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这句话像一把刀,直直刺向楼雪薇,她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张了张嘴,却再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孩子三代内进去过,考不了公,你别拖他后腿!” 楼雪薇灰溜溜地走了。 然而,我万万没想到,我随口的一句话竟被阿熠记在了心里。 第二天,我们便接到了他跳楼自杀的噩耗。 他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绝不会拖累我的孩子。” 我长叹一声,心中满是感慨与无奈。 最终,阿熠的葬礼由我和乔昊天操办。 他站在父亲的墓前,久久沉默,不知在想什么。 最后,他走到我身旁,轻声说道: “爸爸,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我可能早就毁了。” 我微微一笑,回应道: “你应该感谢的是你自己。” “因为在见到我的第一面时,你叫了我一声‘爸爸’。 作精美人换亲糙汉大佬后/作精大小姐换亲下乡以后[八零] 本书作者: 鹿灯灯 本书简介: ■预收:《娇软美人嫁给冷峻屠户以后[八零]》 ■美人与冷峻屠户,先婚后爱,球球收藏~ ﹎﹎﹎﹎ 文案: 虞棠穿进八零年代富贵人家,还没等过几天安生日子,就被从乡下杀来的女孩揭穿了自己假千金的身份。 虞棠:嘶,真假千金,真狗血。 更狗血的是两边女生都同时到了年纪议了亲。 虞棠原本一个月以后就要和爸爸好友的儿子结婚,对方温和体贴,有钱有势,文质彬彬,一表人才。 而真千金也在父母的安排下和同村的男人定了亲,对方有把子力气,靠种田为生,家里还有一片鱼塘。 由于双方的结婚对象对比起来实在是悬殊,好不容易认亲回来,真千金父母自然不可能让真千金继续和乡下没钱没前途的小子结婚。 所以…… 虞棠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包裹,在养父母为难的声音中去了乡下,和真千金换了亲。 真千金和虞父好友的儿子结婚。 而她则要去和那位乡下的糙汉结婚。 好好好,就说穿越到八零年代肯定不能那么滋润吧(摊手.jpg) * 纪长烽和李春芳定亲以后他还蛮欢喜的。 李春芳手脚麻利干活又快又好,一看就能和他一起把小日子过好。 原本他美滋滋地等着李春芳嫁过来,却没想到几天后他扛着锄头干完农活回来,发现院子门口站了个皮肤瓷白,眉眼漂亮的像画里走出来的女生,对方告诉他她是来换亲的,李春芳去城里认亲成功,要在城里和别人结婚了。 纪长烽懵了。 他上看下看对方,怎么看都觉得对方身娇体弱,像瓷娃娃一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一看就做不了什么活,这……这,这和李春芳怎么能比啊! 情况果然如此。 垒个院墙能把手抻疼了,摘个果子能把手蹭破了,就连烧个火都能把屋子差点点着了。 对方还懒懒地唤他做事,洗澡水得提前打好,饭要提前做好,就连做那种事她都娇气的指挥他,稍微累了就翻身要停止,徒留他狼狈地大汗淋漓咬牙切齿。 他本该不喜欢她的,但偏偏……该死的,就是被她拿捏的死死的。 还为了这样娇气的她,有了更加浓烈的赚钱欲望。 他要赚大钱!给她很多很多钱花!要她在他这里也能继续过着城里那样的富贵生活!他的媳妇值得! * 李春芳很庆幸自己跑来城里找到了亲生父母,不仅有了家底殷实的娘家,还有了这样一个事业稳定有铁饭碗的老公。 虽然婚后因为双方文化水平不同,李春芳和老公没什么共同语言,感情并不算好,但她自认为自己至少要比下乡和纪长烽结婚的虞棠好。 她有点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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