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好歹是程氏的继承人,也算半个霸道总裁了,日子竟然过的这么平平无奇。 也不是从几百平米的床上醒来,而是天天钻进厨房研究猫饭。 要不就是坐在软沙发上想事情,可以一个人呆坐很久。 猫今天吃了很好吃的猫饭,纡尊降贵地跳上他的腿。 猫难得送上门的温情,程沈安很受用。 他摸着柔软的猫,缓缓开口:“两个月前,我的爱人去世了。” “咪。” 宋今猫瞪圆了眼睛:我吗? 程沈安没看猫,以为它叫只是单纯给自己回应。 他接着说:“有时候想她,总觉得她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好好生活着,有时候很想见她,却发现她真的已经不在了。” “有时候也很后悔,没有像她一样勇敢。” 他真的希望她还活着,还待在他一回头就能看到的地方。 宋今算是明白了,两人其实都对彼此旧情未了,只是程沈安一直都在推开她。 但意识到这件事情,宋今更生气了。 或许当年拼命抵抗,也不会有多好的结果了。 但是,她的的确确是被放弃的那个,也是承受了最多的那个,就因为她余情未了。 猫拱开程沈安的手,跳到地上,离开了。 程沈安没在沙发上坐太久,洗漱完就到了床上睡觉。 在宋今走后,他对她的记忆却愈发清晰。 还在一起时二十出头的她,温和又明媚,流着泪不愿意分手的她,还有最近憔悴的她。 可无论是怎样的她,在他梦里都如流水般过,又匆匆定格。 程沈安伸出手,却突然醒了,眼前没有宋今,只是冰冷漆黑的房间。 他无法形容这种空落感。 想抓住什么,但是伸手迟了,便彻底错过了。 突然,他的卧室门被钻开了一丝小缝隙,那白色的一小团挤了进来,轻盈地跳到了床上。 宋今在猫的身体里,听觉变得格外敏感,听见房里的程沈安喊了一声自己的名字。 她条件反射地窜了进去,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在他的床上了。 猫矜贵地立在他的枕头上,却不朝向他,只是尾巴不耐烦般地甩了甩,最后落在了他放平的手掌中。 程沈安将它从头到尾巴摸过,不由得笑起来:“你怎么每次都出现得这么及时?” 还能咋的,当然是欠你的,猫冲他龇牙咧嘴叫了一声。 程沈安没计较,兀自睡去,果真一夜好眠。 秋天到了,猫发现程沈安开始早出晚归。 他有时候回家早,也是和人开会,一直忙到深夜。 宋今总觉得有大事发生,但也懒得思考,只是在程沈安需要休息的时候,跳上他的办公桌,遮住他桌上的文件。 程沈安难掩疲惫,但眼神仍然十分凌厉。 他可能会停下来摸摸它,再给她点吃的,休息一下,也可能不管用。 不管用的时候,她就用牙咬他的脚踝,或者再乱按按钮。 一人一猫就这么费尽心思、斗智斗勇。 直到又一天,程父怒气冲冲地到了程沈安家。 “程沈安,你好样的,就因为那个宋今,你报复你的亲爹?” 面对这位不请自来的客人,程沈安没有多少意外,更没有多少波澜。 他抱着猫,冷声反问:“当年你让我妈整天以泪洗面,用宋今嫁给别人威胁我出国,就该想到有今天。” 程父意识到,他这个儿子,从不是温和等待被安排的走狗,而是伺机而动,想从人身上扯下一块肉的狼。 当年,程父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们都年轻,年轻人的爱情又算得了什么?” “你接受不了,程家也接受不了‘兄妹乱伦’,可你现在接受不了,不代表一直接受不了。宋今现在是程家人,随我怎么安排,你不走,我就把她嫁出去,章先生刚好死了老婆,宋今能去填上。” 程父真是毫无底线,程沈安想起章家那个六十来岁的老头子,他就作呕。 那人家里有个陪他白手起家的发妻,外面却彩旗飘飘,出轨的都是年轻女孩。 宋今嫁过去,无异于跳火坑。 现在的程父,则被程沈安气得脸上的肌肉都在发颤。 他风光了一世,怎么都没想到,他会被他的亲儿子驱逐出自己一手创办的商业帝国。 可程父不得不放下身段:“程氏以后本来就都会是你的,你又何必这样和我较劲。” 程沈安无动于衷地摸着猫:“正是如此,我才要和你那些不干净的生意做切割,什么赌场、地下拳击……程氏里和你一起参与的元老,我让他们卸甲归田了。” “我本来就没多少道德感,没觉得我该给你养老。”程沈安将一沓现金扔到程父面前。 “看在我叫过你爸的份上,我给你指明一条生路吧,拿着这笔钱,远走高飞,躲到谁也不认识你的地方,你还能活。” 程父忘了,这小子向来是睚眦必报的性格。 他早就被程沈安架空了权利,只是一直没发觉,现在又与程氏割席,背上了一堆经济犯罪,资产被没收了七七八八。 就连宋母都离他而去了。 外面突然响起了零星的警笛声,程父立马拿着钱,灰头土脸地走了。 宋今把一切都看在眼里,竟有几分释怀。 经此一役,程沈安彻底成了大义灭亲的商界新贵,风光无两。 只是应酬不断,他总是满身酒气地回来。 猫最近愿意和他亲近了,可能是养熟了。 每次他喝完酒回来,猫咪咪喵喵的跑过来,跳到他身上四处问问,然后咬他的脸。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猫看他的眼神有责怪的情感。 “没办法,年末了应酬多。” 解释完,程沈安又觉得好笑,他好像真把猫当作一个陪着自己的人了一样。 不久后,快过年了,外面总是响起鞭炮声,变成猫的宋今不堪其扰,钻在被子里不肯出去。 程沈安觉得好笑,把猫拽出来,没过多久,猫又钻了进去。 除夕夜,程沈安没有其他活动,人在厨房里包着饺子,客厅的电视放着春晚。 然后一人一猫坐在沙发上,一起守岁。 新年快乐,程沈安说。 猫叫了一声,像在回应他。 时间像是被按了快进键,一转眼又是夏天。 这天,程沈安回来的时候醉得神志不清。 成为程氏的总裁之后,程沈安已经鲜少喝得这样醉了,猫很生气地喵喵叫。 程沈安强撑着精神,鞋都没换,走了几步,好歹是倒在了沙发上。 他可能有点嫌吵,直接把猫捞进了怀里,呼噜了下毛。 程沈安和猫说他的爱人,说她漂亮,温柔,勇敢。 又说自己太懦弱,不敢和她一起面对感情里的波折。 才错失了那么多年,连她的病都不知道,最后还让她死在了参加他婚礼的路上。 猫静静地听着,舔去程沈安眼角的泪水。 咸咸的,苦苦的。 宋今看了眼智能时钟,想起今天是她的祭日。 不知不觉,又过了一年。 猫从他怀里蹦下去,蹿到语音按键的边上。 “程沈安。” “我也想你。” 机械女声在昏暗的房间里突兀地响起。 程沈安猛地抬头看去,看见那只白猫很认真地看着他。 猫用柔软的肉垫又按了一次。 “我也想你。” “孟初初,都要研究生毕业了,准备个面试怎么还像准备高考一样?” 桌前的女人被男人手上的易拉罐汽水冰得一激灵。 她终于放下笔,略带责怪地转头看向男人:“卫缙,你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幼稚?” 男人五官生得极俊朗,面部轮廓流畅,属于很阳光的那款帅哥。 卫缙垂眼看着孟初初,水眸盈盈,唇也是饱满柔软的,叫他有点像想亲。 孟初初算是看透了他,立马捂住他的嘴。 卫缙笑得双眼弯弯,唇就贴在她的手心里,说:“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的面试肯定没有问题。” 半年前,孟初初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幸存,不久前才苏醒。 但是她总觉得脑袋里有另一个人的记忆,只是模糊又混沌,她用力地想要看清楚,却是无果,只觉得无比悲伤。 总觉得自己爱过谁,又变成过各种各样的东西,有时候在天上飞,有时候在地上,视野很低,反正不太像人。 不过,她的生活很安逸,父母相爱,家庭和睦,还有一个一直很照顾她的竹马。 美好得不真实,也让她不必纠结与这小小的不正常之处。 孟初初撤开捂在他嘴上的手,说:“是这个理,但是还是要好好准备,程氏的门槛就已经够高了,我要是一轮游,岂不是辜负了我漂亮的简历?” 她是打算在从金融系的硕士毕业之前,找到一份合乎心意的工作的。 什么公司她都投了,程氏集团本来是想碰个瓷的,没想到真的入选了。 卫缙见她真的看重,便识趣地不再打扰,放下孟母弄的水果拼盘,说:“好,你看完就早点休息,明早我送你。” 第二天一早,孟初初拎着孟母蒸的早餐,坐上了卫缙的车。 到程氏门口的时候,孟初初刚好把烧麦啃完。 她下了车,和卫缙告别。 卫缙笑着和她告别:“初初,中午一起吃饭,等你的好消息。” 孟初初点点头,又挥挥手。 程氏集团二十八楼,一群等待被面试的嫩生挤在一块。 孟初初还在专心致志地看着自己准备好的资料,忽然听旁边炸起一阵小小的喧哗。 “天呐,这位是程氏集团的总裁吧?他怎么亲自来当面试考官了?” “不得不说,他真人比照片更帅啊……” 作为一个年轻人,孟初初对看帅哥保有热情。 她循着视线看过去,为首的男人穿着西装,身姿挺拔。 的确帅的无可挑剔,只是看着年级有点大,可能有三十岁了。 孟初初这样想着,却感觉自己的心在砰砰直跳,她下意识去看他的中指,没有戒指。 卫缙常说两人以前是两情相悦,孟初初总是不信。 因为她看着他,没有像这样心动的感觉。 可是,就这么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让她一见钟情了吗? 这种感觉就好像跳动的心脏不像自己的,却依然很笃定自己要找的人就是他。 她又突然想起孟母时常会说的:男人三十来岁,还没找到对象,多半是自己有点问题。 孟初初无语极了,自己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感觉平常自己也没这么脱线,怎么能在面试的时候掉链子? 被她观察已久的男人看过来,眼神没什么起伏。 他只戴着再简约不过的平光镜,却有种斯文端正的压迫感。 而看见她时,这个沉稳的男人眼中,竟掀起巨大的波涛。 在大半年前,猫在按出“我也想你”的按键音后,猫变回了一只普通白猫。 它不再会用语音按键,用肉垫踩出“程沈安”的机械女声。 也不会在程沈安工作太晚时,轻轻咬他。 好像一年的相处只是错觉,猫只是一只普通的猫。 程沈安突然想起林昭昭说的话。 难道是宋今执念已了,转世投胎去了吗? 他就这样在失而复得的巨大喜悦中,再一次体会到了失去的滋味。 直到某天回家,一只小麻雀从窗户外面飞了进来。 小小的爪子勾在窗棱上,骄傲地挺着胸前的绒毛,然后下一秒就被白猫扑得狼狈不已。 它飞得叽叽喳喳,直接扑到了程沈安的脸上。 他试探地叫她:“宋今?” 小麻雀眼睛晶亮地点了点头,啄住他的头发,轻轻扯了扯。 小狗、蝴蝶,还有各种,她的意识都短暂地存在在上面过。 死而复生这件事,已经够让他狂喜了,不管是什么样的宋今,只要能留在他身边就好。 见到了不少动物形态的宋今,程沈安神奇地具备了一眼认出爱人的能力。 现在,她以人的形态,重新出现在了自己身边。 面试很快开始,孟初初是第十个。 她准备了很久,应对问题口齿清晰,对答如流。 助理发现几乎没什么话要说的老板别有兴味地用手指敲了敲桌子。 “总裁助理的位置不是还空着一个吗?就她了。” 孟初初一直觉得自己是口齿伶俐的那种,此情此景,却不知道能说什么。 她不可置信地指指自己:“我、我吗?” 孟初初在第二天入职了程氏,当起了实习总裁助理。 程沈安并不掩饰对她的中意。 这男人道行颇深,简直都让孟初初怀疑他是自己肚子里的蛔虫了,怎么能在小细节上那么打动她。 很奇妙的是,程沈安对孟初初也有天然的吸引力。 在孟初初和卫缙说清楚后,她和程沈安直接跳过了你追我赶、暧昧不明的阶段,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程沈安的确很好,除了年纪大点,是最称职的伴侣,他对她毫无保留,无论感情,还是身体。 但有时候孟初初听他说话,就感觉陌生的记忆在她脑子里乱窜。 那种对程沈安似曾相识的微妙感觉又来了,好像是她记忆里爱过的那个人。 却又有潜意识在否定,那个人不会做出这样的表情,说出这样的话。 孟初初迟疑极了,却还是想和他在一起。 后来两个人见了孟初初的家长,又搬到了一起住,就像每对情侣一样。 孟初初对填满程沈安的家有执念,情侣杯、粉色的床单被套,还有数不清的小玩意。 程沈安对此很纵容,从来没有任何异议。 一天傍晚,程沈安去应酬了,孟初初则独自一人回家。 她忽然感觉到有一道阴冷的目光黏在背后,脖颈泛起寒意,脚步不自觉加快。 转角处,一辆黑色面包车突然斜插过来。 车门猛地拉开,孟初初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条裹着浸了乙醚的手帕狠狠捂住了口鼻。 “唔!”孟初初挣扎着想呼救。 但刺鼻的化学气味瞬间灼痛她的喉咙,意识顿时溃散了。 孟初初手脚发软,被粗暴地拽进了车内。 车里有好几个人,她看不太清。 还没等她仔细分辨,她的后脑勺就重重磕在金属座椅上,昏死过去。 醒来时,孟初初发现自己被困在潮湿的地下室,手腕被尼龙绳勒得发紫。 墙壁上的霉斑渗出腐味,角落里堆着生锈的铁箱,唯一的光源来自头顶昏黄的灯泡。 她试图起身,脚踝却传来铁链拖拽的声响。 孟初初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抑制不住地颤抖,她强迫自己冷静。 地下室的门突然被打开。 强光照进来,孟初初被强光刺激得流下眼泪。 男人表情很狰狞,脸上皱纹颇多,却和程沈安有几分相似。 他拿着刀,刀锋划过她的脸,留下一道细细的伤口。 “没想到在宋今死后,我的好儿子还愿意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孟初初疼得发颤,却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程父哈哈一笑:“程沈安那小兔崽子为了宋今要逼他老子上绝路,那我只能用你这个活人给我换一条生路了。” 宋今到底是谁?是程沈安以前的爱人吗? 孟初初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又被浸了乙醚的布条捂住,昏了过去。 …… 程沈安踹开地下室的门时,看见的就是程父正拿着匕首,对着半昏迷的孟初初的脖颈比划,似乎在寻找着下手的角度。 “放下刀!”程沈安瞳孔骤缩,他拳头紧握,手上的青筋暴起。 “程氏的股份我会转回给你,但你得先让她安全离开!” 孟初初听见程沈安的声音,彻底清醒过来。 她瞥见脖子上的寒光,身体颤抖不止,她对尖锐物很恐惧,已经到了无法直视的程度。 她的嘴被胶带粘住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程沈安看见她手上被绳索勒出的血痕,心脏都在发痛。 “别怕,我会救你的,这次我不会再放弃你。” 为什么要说“再”?孟初初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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