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泡酒、煮粥或直接食用,味道甘甜。她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赵振国看了一眼那布满尖刺的枝条,立刻明白了媳妇儿的心思:“这个你可不能自己去摘,想尝个鲜吗?我给你剥一个尝尝?” 宋婉清听他像哄孩子一样的语气,不禁笑了:“我哪是这么贪吃的人,我是想着既然遇到了,就摘些回家晒干泡酒,煮粥的时候也可以放一些,对身体有好处。” 金樱子有固涩止遗止泻的功效,村里的妇女们经常用它来晒干泡酒,家中的男人们都很喜欢。 她转头看向身边的赵振国,眼神中充满了期待。赵振国又能怎么办呢?媳妇儿都这样看着他了,别说这金樱子树上只是长满了刺,就算是长满了刀子,他今天也一定要为她摘下来。 赵振国将背篓轻轻放下,他的双手布满了厚实的茧子,与宋婉清那虽也常做家务却依然细腻的手形成了鲜明对比。 即便宋婉清并非那种养尊处优的城里小姐,但赵振国还是不忍心让她去碰那些带刺的金樱子,生怕她不小心被扎到。要是真伤了她,他恐怕会一气之下把那棵树都给砍了。 尽管金樱子树上刺多,但对于赵振国这样经常与山林打交道的人来说,徒手采摘并不算什么难事。他粗壮的手指仿佛铁铸的一般,毫不畏惧那些尖锐的刺。 宋婉清则拿出他腰间别着的小刀,去不远处割了一张芭蕉叶回来,赵振国便把摘下的金樱子一个个地丢在上面。 最终,他们摘了不少金樱子,但也特意给树上留了一些,这是赵振国一贯的原则——山里的东西,再珍贵也得留下一些,不能赶尽杀绝。 午饭只是简单地吃了些,饭后太阳出来了,阳光温暖而不刺眼。宋婉清打了盆水,拿了个木盆坐在院子里,开始处理那些金樱子。 这些小家伙处理起来既费时又费力,还得格外小心,真是一项不容易的活儿。 后来,赵振国也加入进来帮忙,毕竟金樱子摘了不少,光靠宋婉清一个人不知道要忙到什么时候。 摘完金樱子,赵振国洗了个手。 他站起身,从柜子里拎出之前收拾西屋找到的两瓶好酒,用一块干净的布轻轻擦去瓶身上的尘埃。 他转身对准备泡酒的宋婉清说:“媳妇儿,我出去一趟,你在家歇着,别累着了。” 宋婉清抬头,“你小心些,早点回来。” 赵振国点了点头,迈开大步,穿过村间的小路,向李老汉的家走去。 赵振国轻轻敲了敲门,不一会儿,门吱呀一声开了,露出李老汉那张饱经风霜的脸庞。 “哟,是振国啊,快进来坐。”李老汉热情地招呼着。 赵振国将手中的酒递给李老汉,笑道:“李叔,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今天来是想请教你个事儿。” 李老汉接过酒,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说吧,啥事儿?只要我能帮上忙的。” 赵振国也不客气,直接道出了心中的疑惑:“叔,熊胆怎么取?” 李老汉闻言,眼神变得深邃起来,他缓缓地点燃了一支旱烟,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烟雾:“这事儿啊,得讲究个方法,不能乱来。来来来,我给你细细说道说道……” 李老汉的声音低沉而有力,“首先,你得准备一把锋利的匕首,还有干净的布和绳子。这匕首得够锋利,才能一刀见血,减少熊的痛苦。” 赵振国听得认真,不时点头表示明白。 “然后,你得找个合适的地方,把熊固定好。这地方得宽敞,方便你操作,也得安静,别让熊受到惊吓。”李老汉继续说道,“固定熊的时候,绳子得绑紧,但也不能太紧,免得勒伤了它。” “接下来,就是取胆的关键步骤了。”李老汉的声音变得更加低沉,“你得找到熊的胆囊位置,这通常位于它的腹部右侧。然后,用匕首迅速而准确地划开一个小口,把胆囊取出来。记住,动作要快,要准,不能让熊受太多苦。” 很详细,但听起来怎么有种照本宣科的感觉。 赵振国不由自主地问出了一句:“叔,你取过熊胆么?” 李老汉闻言,尴尬地笑了笑,脸上的皱纹挤在了一起,“没有,”他坦然说道,“我这辈子虽然猎过不少野兽,但熊这东西,毕竟是大山林里的霸主,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我只见过我师傅取过熊胆。” 得,居然是个纸上谈兵的老家伙。 赵振国拎着自己的两瓶好酒,作势就要走。 “嘿,你个娃子,白着急,听叔给你慢慢说...” 满嘴跑火车,全是显摆自己年轻时候有多英武,听的赵振国脑门直突突。 没有花生米,也没有咸菜,李老汉就这样干了一瓶半。 还好喝大了的李老汉给了他几个捕兽夹,一根猎枪,几盒子弹。 要不然赵振国今天亏大发了。 92、小鸡炖蘑菇 赵振国回来的时候,宋婉清正在收拾菌子。 “明天我打算去山里走走,记得上次摘野梨的地方附近有片板栗林吗?现在这个季节板栗应该快熟了,我明天去看看情况,改天带你一起去摘些回来,板栗吃起来糯糯的,可香了。”赵振国说道。 板栗可是个好东西,不仅煮熟了能当零食吃,还能用来炖野鸡,那味道简直美味极了。 “媳妇儿,晚上咱们吃板栗炖鸡吧。” 宋婉清“啊”了一声,“家里没鸡啊,野鸭倒还有几只。” 小鸡炖蘑菇,野鸭炖蘑菇,味道完全不对了。 看看天色,他站起身说:“媳妇儿,我进山去捉两只野鸡回来。” 宋婉清看着他这一连串的举动,有些无奈地说:“……要不改天再吃吧?” “不,今天就吃。”赵振国进山的决心异常坚定,从老李头那里没有获得取熊胆的技巧,熊只能暂时扔在空间里,有点憋屈。 他上山,顺便试试老李头给的猎枪准头。 “你小心些,注意安全啊。”她只能反复叮嘱他这句话,眼神里满是关切。 “放心吧,我会的。你把菌子准备好,等我回来。”他说完这句话,便头也不回地大步朝山里走去,留下宋婉清在原地目送他远去。 宋婉清将上午从山林里采摘回来的菌子拿到院子里。 转身回到堂屋,拿了两个大簸箕出来,坐在小马扎上开始细致地整理起这些菌子。 她把背篓里的鸡枞菌单独挑出来放在一旁,打算晚上让赵振国炖汤。 新鲜的菌子太多,吃不完,而在乡下这也不算是什么稀罕物。前两天刚下过一场雨,村后的那座大山成了村民们的宝库,大家纷纷上山拾柴火、捡菌子。 大嫂那边她接女儿的时候已经给过菌子了,至于二嫂,算了吧,她懒得去。 菌子长在树下,会有很多泥土,正确的洗法就是捏着菌把,顺时针旋转,把沙子给洗下来。 晒成干菌,处理得当的话能保存一两年。冬天的时候,用这些干菌煮汤,再加上些肉末,那味道简直让人回味无穷。 小老虎懒洋洋地趴在簸箕旁边,偶尔打个哈欠,悠闲自在得像只狸花猫。两个大簸箕渐渐地被装满,宋婉清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宋婉清继续忙碌着手中的活计,她把清理好的菌子均匀地摊开在簸箕上晾晒。 整个下午,太阳从正当头渐渐西斜,宋婉清一直在院子里忙碌着。她不时地抬头看看天空,期待着赵振国的身影。 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她听到了远处传来的脚步声,是赵振国回来了。她放下手中的活计,站起身来迎接他。 小老虎突然叫了起来,宋婉清听见叫声探出头去,就看见赵振国推开院门走了进来。小老虎兴奋地围着他右手转,蹦跳着试图去咬他手头拎着的两只野鸡。 “媳妇儿,看我打的这两只野鸡!”赵振国一进门就大声喊道。 宋婉清还没来得及回应,他就已经径直朝厨房走来。 见她看过来,他举起手头的野鸡,粗眉飞扬,脸上满是得意:“瞧,多肥啊,我可是专挑肉多的猎,那些干瘦的我都没要,咱们晚上吃野鸡炖菌子吧。” 这话要是被村里一年都吃不上肉的人听见,还不知道会引起多大的轰动。 宋婉清憋了一肚子话,却半句也说不出来,她从没见过这么气人的人! “那你收拾一只出来,我把菌子洗了,晚上炖个鲜菌鸡汤喝。”宋婉清说道。 “咋就收拾一只?我猎了两只呢。”赵振国对她的安排表示不满,一只怎么够吃呢? “……那就两只都收拾出来!”宋婉清憋气,哪里敢想啊,以前家里过年才宰一只鸡,五六口人都得分成两天吃,现在一只大肥鸡他还嫌不够。 赵振国蹲在院子里给野鸡放血。 宋婉清看向那只正扯着嗓子哀叫的活野鸡,赵振国头也不抬地给这只鸡放完血后,又毫不犹豫地抓起另一只鸡,刀刃在它脖子上一划,手稳稳地抓着它歪下去的脖子,鸡血半滴没浪费,全滴到了木盆里。 宋婉清看着他熟练的动作,心中不禁有些感慨。 赵振国给两只野鸡放完血后,抬头对她说:“我刚路过竹林时看见了几只竹鼠,回头我带你一起去抓竹鼠吧。如果抓得多的话,再给咱妈送两只。” 竹鼠也很好吃,但今天他已经猎到了野鸡,所以对它们就没那么感兴趣了。他急着回家。 “行。”宋婉清既然留不住一只鸡的命,那就赶紧去烧热水烫鸡毛吧。她接过赵振国递来的装满鸡血的盆,往里头撒了些粗盐,用筷子搅拌几下,待会儿又能添一道菜了。 刚把热水倒入大塑料盆,一转身就看见赵振国走了进来,便说道:“水刚烧开,你端到院子里去把鸡毛烫了,我先把馒头蒸上,一会儿过来帮你一起收拾。” 赵振国点了点头,他高大的身影一进入厨房,屋里的光线就暗了不少。 他拎起装满热水的塑料盆走到外面,把已经放过血的野鸡丢了进去,烫一会儿就可以拔毛了。 宋婉清把馒头放在灶台上继续蒸着,然后走出来帮忙一起拔鸡毛。 小老虎从赵振国开始杀野鸡的时候就蹲在旁边,水汪汪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它蹲在离他们稍远的地方,歪着小脑袋看着他们给野鸡拔毛,不一会儿,野鸡就变成了光秃秃的样子。 夫妻俩手脚麻利,不一会儿就把两只野鸡的毛都拔干净了。赵振国去厨房把砧板和剁刀拿出来,就在院子里收拾。这样用水方便,剁完就能冲洗。还有鸡肠、鸡杂和之前接的鸡血都留着,都能做成一道菜。 对于农户人家来说,鸡杂和猪下水可是好东西,有的肉吃就不错了,怎么会嫌弃呢? 嫌弃猪下水恶心、不文雅、上不得台面,那是富贵人家的想法。赵振国可半点不嫌弃,鸡杂只要好好处理,也是一道下饭菜。 鸡肉没有剁得太小,鸡腿和翅膀都是整个的。他们家里人不多,用不着把肉剁成小块。 赵振国在外面收拾鸡肠等内脏,宋婉清则端着剁好的鸡肉进了厨房。 别说,这两只野鸡真的很肥,好大一块鸡油。用来炖菌汤肯定特别鲜美,就连这鸡油也能用来煎炸菌子,或者做成调料搭配面条吃,味道好极了。 赵振国将洗净的鸡枞菌撕成条状,丢进咕嘟咕嘟沸腾的锅中,然后盖上了锅盖。 鸡肠和鸡杂都已切好,虽然长短不一,但处理得十分干净。 馒头已经蒸熟,鸡汤也在慢炖,只需等待鸡汤熬好,再快手炒个鸡杂鸡血,另外准备一盘凉拌野菜来解腻,今晚的晚餐就大功告成了。 宋婉清看着坐在灶口添柴火的赵振国,随口问道:“山上的板栗是不是已经熟了?” 93、板栗 赵振国浓眉一挑,笑道:“媳妇儿,你怎么知道我去看板栗林了?” 宋婉清瞥了他一眼,心里暗笑,你的心思我还不知道? “已经熟了,地上掉了不少,都开口了。”赵振国说着,脸上露出一丝懊悔,“早知道我就早点上山了,这样还能捡些回来,今晚就能多做一道菜了。板栗烧鸡来一份,鲜菌鸡汤来一份,那得多美啊,真是失策。” 他看向宋婉清,高大的身躯竟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试图讨好,“媳妇儿,明天跟我一起进山捡板栗吧?” 宋婉清被他这副模样逗乐了:“你可别装这副样子,看着怪吓人的!” “怎么了,小老虎那样看着你,你就笑得合不拢嘴,从头到脚摸个遍。我这样盯着你,你就觉得‘吓人得很’,都是自家的‘虎’,你怎么还区别对待呢?”赵振国颇为不满地说道。 “你先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那体型再说这话,拿自己跟小老虎比,你也真好意思!”宋婉清被逗笑了。 “我怎么不好意思了,我又没让你像哄它那样,从头到尾给我摸一遍。” 天色尚早,他却已开始说起了晚上的悄悄话,宋婉清耳根微热,睁大了眼睛,嗔怪地看了他一眼,示意他别乱说话。 “那,你跟我进山去捡板栗不?”赵振国见好就收,转而开始耍赖纠缠。 宋婉清无奈道:“去去去,跟你一起去总行了吧?” “呲啦”一声,鸡杂下入热油中翻炒,赵振国让宋婉清去洗手,把炖好的鸡汤端到堂屋,准备开饭。 宋婉清乖乖去洗了手,端来鸡汤,又返回来拿碗筷。一家三口,加上一只小老虎,都满心期待着今晚的晚餐,那香味实在太诱人了,光是闻着就让人口舌生津。 鸡杂炒好出锅,厨房里烟熏火燎的气息逐渐散去,堂屋里一片欢声笑语。 照例是赵振国哄着女儿,让宋婉清先吃。 鲜菌鸡汤鲜美至极,让人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菌子新鲜,野鸡肥美,只简单加了些粗盐,没想到熬出的鸡汤如此美味。 宋婉清捧着小碗,轻轻吹散热气,小口品尝,再吹散热气,又小抿一口,她满足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这样的日子,美好得让人不敢相信! 她吃得还算斯文,吃完去接女儿。 赵振国则全然不顾形象,碗里用鸡汤泡着馒头,他埋头猛吃,吃得津津有味,不时夹一筷子鸡杂配饭,若是觉得腻了,再夹一筷子凉拌野菜。 这晚餐简直无可挑剔,外面吃席都比不上他们家里的这一餐。 赵振国美滋滋地夹了个翅膀,大口咬着,翅尖的骨头也不吐,嚼得津津有味地咽了下去。 饱暖思婉清,没文化的赵振国篡改名言,并把这句话落实在床上。 年轻时的赵振国拥有一副让许多男人羡慕不已的强壮体魄。 每个夜晚,村里的女人都会羡慕宋婉清。 有的女人从他们家前匆匆路过后,还会悄声咕哝:“又开始了。” ................. 第二日清晨,赵振国与宋婉清从绮梦中醒来。宋婉清依偎在床上,眼神迷离地望着天花板,脸上还带着几分未褪的红晕。 赵振国则精神饱满地起床,按照日常习惯,放了水,先去厨房烧了一壶热腾腾的水。 回来后,见宋婉清仍沉浸在梦乡中,不忍打扰,便轻轻将她的衣物放在床头,悄无声息地退出房间,到院子里开始洗漱。 赵振国一离开,宋婉清便翻了个身,将脸埋进枕头里,想起昨晚的亲密,不禁羞涩地捶了捶他刚才躺过的地方。 在床上赖了许久,想到今天还计划要去山林里捡拾板栗,她才勉强扶着有些酸痛的腰缓缓起身。 想到这里,宋婉清的脸颊更加滚烫,既羞又恼,不禁回想起村里大婶的话:“看似平凡无奇,实则深藏不露……” 赵振国洗漱完毕后,便去厨房做早饭。 宋婉清整理好头发走出房间时,早餐已经准备妥当,两人简单洗漱后便享用起来。 吃完饭,赵振国把女儿抱去给赵大嫂,宋婉清有点不好意思总这么麻烦大嫂,赵振国安慰她说没事,回头把栗子还有野鸡也给大嫂送去。 带了几个馒头、一些肉干,夫妻俩便踏上了前往山林的路。 沿着上次走过的路线,两人心中有了底,知道距离上次休息的那条清澈小溪还有多远,这也让山路似乎变得不那么艰难。 走的还是采菌子那条路,宋婉清心里也有数,知道大概多久能走到上次休息的那条小溪,倒也不觉得特别难走。 赵振国时刻注意着自己媳妇,怕她累了或者摔了,因此发现宋婉清的方向感出奇地好,半路上他想试着换条路走,刚拐出去没多远,宋婉清就在后面疑惑地问:“是不是走错了,我记得上次咱们走的不是这条。“ 赵振国不禁心中一喜,方向感好就意味着不容易迷路,以后只要带她熟悉过路线,就算遇到什么突发情况,她至少能保持方向,不会乱跑,那他总能找到她,这样安全多了。 “对,这是另一条路,婉清你真厉害,这都被你发现了。”赵振国毫不吝啬地夸奖道,“我有时候都会走错路,一旦偏离方向,就会在山里打转。” 赵振国并不会迷路,但为了夸媳妇儿贬低自己,他乐意。 宋婉清不信自家男人在山里会迷路,但也被夸得心里美滋滋的,因为认路这种小事被丈夫如此夸赞,让她既害羞又高兴。 “下山的时候我们换条路走,你仔细记着,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遇到野猪下山,这条路都是安全的。” 这些路都是他和几个小伙伴自己探索出来的上下山路线,外人并不知道,路上也没有什么陷阱,最多就是可能会偶遇下山的野猪或者从深山出来的狼。 狼一般都在更深的山里,比较危险的就是野猪和毒蛇。 只要避开这些,认准路线,宋婉清一个人也能进山。 不过,赵振国是不可能让她一个人进山的,有他在,他绝不会让任何危险靠近她。 如果真的在路上遇到野猪,那只能算是野猪倒霉了。 94、真不要脸 宋婉清一路上都没提要休息,憋着那股劲儿,一直坚持到上次那条小溪边,才一把扔掉手里的木棍,找了块大石头坐下,大口喘着气。 赵振国体力还充足,没有躺在石头上休息,而是卷起裤腿,拿着半路上砍的竹子,站在小溪里叉鱼。 他叉鱼很快,宋婉清喝个水的功夫一条活蹦乱跳的鱼就被扔到了她脚边。 她抬头望去,见赵振国眼神专注,抬手扎刺之间,又一条鱼成了他的囊中之物。 赵振国把鱼从竹叉上取下,扬手扔给宋婉清。 她捡起鱼,从身上摸出赵振国给她的防身小刀,在下游找了个位置,开始给鱼开膛破肚、刮鳞挖腮。 夫妻俩一个捕一个杀,除了小溪里的鱼倒霉外,岸上的两个人却是笑得眉眼弯弯,收获满满。 赵振国从背篓里拿出芭蕉叶摊平放在石头上,再把洗干净的鱼放上去,撒上粗盐、挤上酸果汁儿,还加了一些宋婉清不认识的野草,一通揉搓。 揉好后,用芭蕉叶把鱼裹起来缠紧,再在外面糊上一层稀泥,放入事先挖好的坑里,把鱼埋进去,盖上土,最后在上面堆上柴火猛烧。 这番操作看得宋婉清目瞪口呆,她从未想过鱼还能这么做,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但她相信赵振国的手艺,他做的饭就没有不好吃的。 这所谓的“花鱼”肯定是她没吃过的绝顶美味。想到昨晚的鲜菌鸡汤,她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的,赵振国坐不住,宋婉清见他看过来,眼神极具侵略性,像一头要把她吞掉的饿狼,心头顿时升起一股不详的预感,警惕地看着他:“你看我干嘛?” 赵振国理直气壮地说:“我看自己媳妇咋了?” 宋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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