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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也大概猜到了两个人的关系。 “看着她的样子,如果不说清楚恐怕更难缠,要不你聊一聊,我就在前面等你。” “好。” 见他答应,陆清雨说完便接过他手里的东西走到了不远处等待。 两个人全程交流都没有看宋雯沁一眼,仿佛她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 他转头望向她:“宋雯沁,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你既然选择了颜以宸就不要再想从前的事情了。” 颜书逸的声音冷漠又疏离。 让她的心头为之一震。 她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有和他好好说话了。 在她的印象中,颜书逸对自己从来都是温声细语。 宋雯沁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冷漠的样子。 “书逸,我知道从前都是我的不对,是我没有及时的认出你,你可以原谅我吗?” “我知道,你可能还是介意我和颜以宸的事情,他已经受到了他应该的惩罚,他对你做的每一件事情我都已经查清楚了,而且还加倍的还了回去。” “我们以后好好在一起好不好,我很想你。” 宋雯沁的语气卑微,声音也有些不可自控得颤抖。 她是真的很愧疚。 但是自从知道真相得那一天,她的心仿佛就有什么东西缺失了。 一直等了这么多天才有了颜书逸的消息,她只想快点见到他。 宋雯沁的眼神满是热切。 颜书逸没有立马说话,而是同样静静得看着她。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这种眼神让宋雯沁莫名的心虚。 宋雯沁只好别开眼,不敢再看他。 过了几分钟,颜书逸才慢慢说道:“宋雯沁,你知道吗,我从高中时期就喜欢上你了,和你在一起得日子是我人生中最难以忘怀得一段记忆,我甚至因为太美好都觉得有些太不真实。” “我一直期望你可以凭着感觉认出我,又或者你哪怕给我一分钟得时间听我解释,但是事实并没有。” “现在我已经想清楚了,过去得事情就让他过去吧。” “书逸,我……” 宋雯沁有些不知所措。 她想解释但是又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嘴角动了动,终究是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宋雯沁,我决定放下您的那一刻就不会再后悔,我爱过你,但是现在不爱了,我们已经不可能了,不要再找我了好吗?” 颜书逸说完便直接转身离开了。 宋雯沁望着他走向陆清雨的背影,心里涌起了一阵悔意。 在来澳洲之前她脑海里设想过很多次,只要颜书逸能够回到自己的身边,她怎样都可以。 但是他如今就站在自己的面前告诉她,他已经不爱她了。 宋雯沁的心如同掉入了冰窖,只觉得寒冷异常。 第二十四章 从那以后,颜书逸便再也没有见到过宋雯沁。 只听说她卖掉了自己的公司,再也没人知道她的下落。 颜父颜母后来也试图联系过他,但是颜书逸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当初他们寄给自己的亲子关系断绝书又寄了回去。 说不触动是假的,但是颜书逸也并不打算再跟他们有任何的交集。 毕竟对他来说都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一年后,颜书逸有了一家自己的小小工作室。 还有几个一起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虽然比之前在公司的时候要更加的累。 但是他实现了自己曾经的梦想。 心里只觉得无限的满足。 工作室刚成立的第一天,他按照惯例准备叫上陆清雨去庆祝。 但是他敲了敲门却发现没有人应。 于是便开始给她打电话,一连打了好几个,陆清雨也没有接。 手机突然传来一则新闻,一辆黑色的帕加尼犹豫超速被追尾。 驾驶人当场死亡。 颜书逸的心瞬间就被揪住了。 陆清雨二十五岁的生日礼物就是一辆黑色帕加尼。 顾不得细看,颜书逸立马打车飞速的赶去了事故现场。 他的心里从来没有这么慌张过。 每一道红绿灯他都在心里不停的祈祷。 只见警察已经将周围拉起了一道防线。 颜书逸想冲过去查看却被拦住。 他立马解释车主是他认识的人,想过去看一看。 警察问他是什么关系。 颜书逸立马说道是他的爱人。 听到他的回答警察有些困惑,将车主的身份信息给他确认。 只见照片上男人足有六十多岁,是一名毒贩,这次适应心脏病突发才会导致车祸。 颜书逸的心瞬间放了下来,他瞬间瘫倒在地上。 接到警察电话后的陆清雨也是一头雾水。 等到她赶到的时候,看不到了一旁已经报废的黑色帕加尼。 她这才恍然大悟。 陆清雨伸手便将颜书逸一把抱在怀里:“别怕,书逸,我来了!” “我来接你了。” 泪眼模糊的颜书逸看到她的模样立马抱怨道:“你究竟去哪里了,我找了你好久!” “我好担心你!” “我去给你布置惊喜了。” “原本打算今天向你表白的!” “表白地点是不是在我的办公室?” 颜书逸哽咽的说道。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有监控。” 陆清雨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她倒是疏忽了这一点。 他其实早就看到了,但是为了这份惊喜一直没有说出来。 “那你到底愿不愿意?” 陆清雨一边说一边掏出了口袋里的戒指。 颜书逸有些惊讶。 “不是表白吗?为什么有戒指?” “都一样,反正我迟早要求婚的。” 她坚定的语气让他再次落泪。 颜书逸心里既感动又开心。 “那我得好好想想。” “好,你慢慢想。” 阳光透过一旁的树影照射下来。 均匀的洒在陆清雨的身上。 颜书逸只觉得心里那一块缺失的地方正在慢慢生长起来。 而陆清雨正是那一抹最不可缺少的阳光。 1、重生 躺在VVIP病房内的赵振国,已经做过了两次手术,两枚蛋蛋都摘除了,变成了太监,但还是保不住命,癌细胞还是扩散了。 闭上双眼那一刻,他苍老浑浊的眼睛里,流出悔恨的泪水。 他这一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老婆跟孩子。 貌美如花的老婆,要不是被自己设计,怎么可能在十八岁时嫁给了一贫如洗的自己。 他设计让媳妇掉进了水库里,然后潜下去救了她,所有人都看到了她衣衫不整,被他救了的样子。 她是为了名声,被迫嫁给他的。 媳妇自打从进了自家的家,没享受过一天好日子。 在生下女儿的第四个月,她无法忍受被自己酒醉拳打脚踢,加之饥饿导致无法产出奶水,孩子因此饿得日日啼哭不止。 最终,在绝望之中,她怀抱孩子,选择了跳水库自尽。 家里的大哥二哥还有三姐,因为自己逼死妻子,都跟自己断绝了来往。 村里的人避他如蛇蝎,借钱埋葬妻女后,赵振国只能灰头土脸的离开了从小生活的小山村。 来到市里,一点点累积,再加上一点点运气,赶上经济大改革的潮流,一步步发家致富,人过中年,已经在xxx敲钟,成为富甲一方的上市公司老总。 可即便是腰缠万贯,却终身未再娶妻!更是对送上门来的各种美女无动于衷! 其实不是他不娶,而是自从妻子死的那天开始,他就不行了。 吃了很多药、看了很多医生,科学的,不科学的方法都试了,都不行。 直到睾丸癌病死,病床前守着的,也只有助理以及自己的私人律师。 赵振国觉得,自己断子绝孙,死于睾丸癌,真是活该,这就是报应啊。 他临死的时候,紧紧地攥着老婆的平安符,那是老婆留给自己唯一的遗物了。 再次睁开眼,脑袋嗡嗡作响,头痛欲裂,赵振国不由自主地发出一阵低吟,漆黑的眸子灼灼,盯着上方黑不拉几、破旧不堪的屋顶,愣了许久。 自己不是在医院咽气了吗?这怎么那么像自己以前的老房子? 带着疑惑,撑着身体坐了起来,映入眼帘就是卷缩在床尾,一丝不挂宋婉清。 她鹅白漂亮的小脸,带着灰败,眼睛里透着死寂。 原本白皙无暇的身上,带着纵横交错的青紫。 赵振国顿时眼眶红了,揉了揉眼睛,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禁不住脱口而出喊道。 “媳妇。”声音透着嘶哑。 扑身想要拥抱媳妇时,见她瞬间激烈的叫嚷了起来,手脚扑腾的厉害。 “滚啊,别碰我。”声音中透着凄厉。 看媳妇儿这反应,赵振国停下了动作,看着她浑身哆嗦的样子,脑子迅速的运转着,终于想起来了。 老婆这是拿着从娘家借来的钱,准备给孩子买米糊糊。 却被赌到输急眼的自己知道后,抢来拿去买酒喝。 更是喝醉回家后,在床上粗暴的折磨了她,还动手打了她,各种脏话都用在了她身上。 想到如此,暗骂自己是畜生,扬手狠狠的抽了自己十几个大嘴巴子,黑俊的脸颊,很快红肿了起来,血顺着嘴角往下流。 宋婉清眼角挂着泪痕,静静看着他的举动,忍不住讽刺一笑。 呵,她已经记不起来,这是第多少回了! 酒醒后,回回都会下跪,痛哭流涕保证自己会改,耳光也没少朝自己脸上招呼,可从来没见他改过! 她可以屈辱的忍受他在床上折磨自己,谩骂自己,但却忍受不了娃儿饿的没东西吃,天天哭闹不止。 可是她没奶水啊... 娃娃嗷一声啼哭,弱的跟小猫一样,引得宋婉清漂亮的凤眸中有了一丝生机。 她慌乱的披上衣服,简单的遮住了身体,抱起女儿。 吸不出奶水的小家伙,又嗷嗷大哭了起来。 坐在床上的赵振国,炯炯有神的眸子,看着如此鲜活的老婆跟孩子,还是觉得不真实,难以置信。 难道是那块护身符? 他死之前,恍惚中觉得那东西好像亮了。 上一辈子,他孤单了一辈子,此刻眼睛都不敢眨眼下,贪婪的盯着眼前的一幕,生怕一眨眼就不复存在。 孩子再次放声啼哭,赵振国再也不敢就这么干瞪眼的看着了,立即迈腿下了吱哇乱叫的床。 捡起地上的衣服,胡乱的穿在身上,哄着默默掉眼泪的媳妇儿: “清清,你等着,我这就去给咱妞弄点吃的。” 说着弯腰撩开布帘,走出破旧的卧室。 迈着长腿,健步如飞的去往村头唯一的一家代销点。 重活一世,感叹年轻的身体就是好,走路虎虎生风,也不会感觉身体各个关节难受不适。 睾丸癌两次手术加上化疗,把他的身体折磨的不成样子。 说起来也是报应。 代销点的老黄头,看到赵振国后,一连褶子的脸上露出笑容,呲着大黄牙问: “又买酒?这次要啥酒?老样子?” 上辈子,赵振国身价几十亿,商业版图横跨十几个行业,早早实现了财务自由。 别说买米糊了,一句话,能买一个奶粉厂。 可此刻的他,囊中羞涩到连给孩子买米糊糊的几毛钱,都拿不出来。 只能羞愧的开口赊账。 “黄...黄老叔,我想赊账给孩子买点米糊糊,钱明天就给你。” 老黄头听他又要赊账,焦黄浑浊的眼睛睁大了,打量着他脸上红肿的巴掌印。 赵老四一米八几的大个子,跟铁塔一样,旁人都近不了他的身,这脸不晓得是不是在家酒后犯浑,自己抽的。 这小子,白瞎了一副好皮囊,十里八乡都找不出他这样硬朗结实的后生。 只是可惜披着人皮,却常年净不干人事,要不是他姐姐换婚,就凭那点救命之恩,能得了这么一个高学历的俏媳妇?那可是高中生! 想到他家里那对可怜的母女。 什么话也没说,从货架上,给他拿了袋米糊糊。 拿到米糊糊的赵振国,感激的道了谢,片刻都不敢耽误,匆匆又回了家。 还没走进土堆垒砌来的院子,就听到屋内传来孩子猫叫似的哭声,透着有气无力。 快步走了进去,来到屋内。 见到自己老婆,还是出门时那样,赤裸着身体,双腿间青痕交错。 自己真是个禽兽啊,喝醉酒就打老婆,难怪上辈子老婆被欺负的投河自尽。 她浑身上下,仅披了一件自己破旧的外衫。 看来她从城里带来的那几件好衣服,也被自己拿去换酒喝了。 看到这里,心再次忍不住一阵绞痛,哑着嗓音说:“那个,米糊糊买回来了。” 听到他话,宋婉清瞧见他果然拿着米糊糊回来了,顿时警惕了起来,紧紧抱着怀里的孩子,苍白的小脸上满是惊恐。 “我警告你赵振国,不准卖我女儿,否则我跟你同归于尽,我诅咒你赵家断子绝孙。”声音中透着绝望的歇斯底里。 赵振国僵愣在原地,依稀记得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他想把女儿卖给镇里一家四十好几不会生的夫妇,好换钱买酒喝。 想到这里,感觉此刻心都在滴血。 自己都干了些什么混蛋事!死不足惜! 难怪会死于睾丸癌,真是活该! 弯下腰,将手里的米糊糊放在破旧的小床上,那床缺了一条腿,是拿石头垫着的。 红着眼眶,带着一丝哽咽道: “之前是我混蛋,我不是人,你相信我,我不会卖咱妞的,明天我就出门去镇上找活干。”说完转身撩开黑乎乎的布帘子,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狠狠的又抽了自己几个大嘴巴子。抽的血顺着脸往下流。 扭头看着还是茅草屋的厨房,里面黑黢黢的,连个正儿八经的锅碗瓢盆都没有。 如果没记错,上辈子,老婆就是在这个月末,抱着女儿,绝望的跳了水库,身上还绑了几块石头,拒绝了任何生还的可能。 一想到这里,赵振国就浑身战栗,来不及沉浸在悲伤中,眼看天色已晚,家里已经弹尽粮绝。 再次匆匆出了门,朝着后山的方向走去。 途中还顺了个网兜还有一条裤衩子,引起一阵犬吠。 经过二十分钟的脚步路程,他到了后山的山脚下,脱掉身上的衣服,漏出古铜色健硕的好身材。 2、想法子吃饭 他抽出顺来的裤衩子上的松紧带,捡了根树杈子,做了个弹弓。 啪! 赵振国打出一颗石子。 扑棱棱。 一只斑鸠煽动翅膀飞起来。 打了个寂寞。 上辈子他发达之后,就爱上了射击这项运动,也玩过一段时间的弹弓,回到年轻时候,拿弹弓打斑鸠,开始找不到准头,打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感觉。 蹲在草地里小半天,总算是拿网兜罩了只山鸡,又用弹弓打了几只斑鸠。 斑鸠很小,四五只加起来也不过一两斤,倒是那只山鸡,有四五斤那么肥。 一身腱子肉的他,毫不费力地把这些东西拿藤条绑起来,挂在树枝上,准备挑着回家。 却突然发现背后一轻,东西不见了,顿时吓出一身绿毛汗,这是碰见鬼了?还是? 他看见胸口媳妇儿的平安符有隐隐的光闪过。 那是媳妇一直贴身带着的东西,不是玉石也不是塑料,直到她跳河自杀,才摘下来扔在了水库边上。 等赵振国仔细看,护身符又不见了,他忍不住伸手去摸了摸。 顿时,他眼前一花,“看见”了一个空间,这是一个27立方米的小空间,如果只看面积的话,还没有他的病房大呢。 拿手上的山鸡反复实验几次后,明白了,捏着护身符就能将东西收进入,脑子里想着取出来就能取出来了。 这可真是令他欣喜若狂,这便是所谓的空间吧?虽然人进不去,但也能装很多东西了,而且这是可以升级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自己怎么能把日子过成这个憋屈样子。 自己生活的村子,位于福牛山地区的南端。 福牛山与其说是连绵起伏上百里的山脉,倒不如说是个天然的藏宝库,除了原始森林,还有湖泊、草原星罗棋布其中。而且越往北,越人迹罕见,成了野生动物的乐园。 回去的时候还把网兜还了回去,附赠了几把小蘑菇。 自家破旧的窗户内,映出豆大点儿的亮光。 看到那么点儿的亮光,心里升起前所未有的满足,上辈子,再多金钱,也没给自己带来过的这种满足归宿感。 他总算是知道为什么被阉割的太监对自己失去的东西念念不忘了。 万家灯火,只有这一盏,与自己有关。 刚回来的途中发现,很多人家,都用上了电。 自己家还点着洋油灯,自然灾害最苦那几年都过去了,居然还能吃了上顿没下顿。 拎着东西,直接进了厨房,趁着天还没完全黑下来前,拿着刀,熟练的把斑鸠宰杀后,点火起了灶。 烟火袅袅,厨房内传出斑鸠香味。 在天完全黑下来后,赵振国端着一大海碗的斑鸠汤进了堂屋,开口喊道:“清清,吃饭了,我做了斑鸠汤,给你下奶。” 这日子过得,稀碎!大海碗上好几个豁口,他刚才还试着磨一磨,怕割着媳妇的嘴。 赵振国连喊三遍,宋婉清才缓缓从里屋走出来。 瞧见桌上大海碗里盛着的斑鸠汤和冒尖的斑鸠肉时,并未急着靠近,只是站在原地,眼神中满是恨意,警惕地瞪着赵振国。 赵振国看着自己媳妇儿,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破旧不合身的衣服,心里又泛起一阵酸楚。 在这个资源匮乏的年代,她的容貌却显得格外出众,皮肤娇嫩到能掐出水来! 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坠落人间。 天生丽质,身材也好,可自己就是个混球。 设计人家,把人家搞到手,又不珍惜,非打即骂... 上辈子清心寡欲了几十年,看到媳妇儿,不由自主就一股燥热涌入小腹。 眼下,见她满心戒备,虽渴望跟她坐下来同桌共食,但也明白,自己在这里,她肯定是不会动筷子的。 “你先吃吧,厨房里还有的是,我去那儿吃,不够了你喊我,我给你添。”说完转身走了出去。 宋婉清僵立在原地,望着那碗热气腾腾,装满斑鸠肉汤的大海碗,心中涌起了强烈的不真实感,自己这是在做梦吧,还是说这是断头饭? 以往家里但凡有口吃的,他都紧着自己吃饱,而她只能吃他的剩饭,喝点刷锅水。 此刻,虽然饥肠辘辘,但又怕他另有所图,不敢轻易下口。 走出屋门,见赵振国光着膀子,打着赤脚,蹲在窗户下,借着屋内微弱的光,捧着海碗,吸溜吸溜埋头在喝,但看着没什么稠东西,只有汤。 厨房门口上,还挂着一只大野鸡。 这是上山打野货去了?可他怎么打的?没听过他家做过猎户啊?他天天瞎胡混,还会这?看到这里,这才掉头回了堂屋,端起碗,吃了起来。 很久很久没吃肉了,她不小心吃撑了,打了个饱嗝。 等吃完饭后,赵振国又在自己老婆警惕、防备、古怪的目光下,主动包揽了碗筷清洗工作。 自己之前是个懒汉,四体不勤,这可能是在这个家,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干家务。 忙完这些,想到白天自己干的混蛋事,又去挑了两桶水,烧了一锅水,打了满满一盆热水端进屋。 “清清,你用这水,擦擦身子。” 说完,他放下盆子,转身匆匆离去。 坐在门口,过了许久,屋内才传来细微的哗哗水声。 赵振国抬头仰望星空,盘算着明天得找个挣钱的门路,尽快改善一下家里的这种状况。 现在已经入秋,这里的冬天快零下二十度,滴水成冰! 老婆跟孩子都需要添置棉衣,家里的被子太薄了,新婚的时候打的五斤新被子,被自己掏了一半棉花出去换酒喝了。 自己一个大男人,围着稻草勉勉强强抗的住冻,老婆还有小棉袄可不耐冻! 听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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