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是凑合,他觉得我帅,这是一时的,我觉得他漂亮,也是一时的。他觉得我傻,我觉得他作。我跟他在一起,他得不到他要的细腻,我得不到我要的快乐。 行,不就是谈恋爱一定被甩吗。黎微在我朋友圈评论笑话我绿帽体质,我拿起屠刀,立地成魔,搞事业吓死你丫的。 于是我毕业后回国,和朋友合伙开了家经纪公司,签了新人,也挖了已有名气的演员歌手。我最不缺就是时尚圈人脉,如果有髦二代这种称呼,一定为我定制。 公司蓬勃发展,我黎宵二十六岁成为成功的霸道总裁。 家里老一辈思想保守且封建,当年我堂姨奶奶薛文(年轻貌美)横闯娱乐圈逐出家门,今朝我没满三十被逼着找对象结婚。 我姥爷教育我,爱情结了婚就变成亲情,所以爱与不爱无关紧要。 但我很难想象和自己不喜欢的omega朝夕相处,婚姻关系向亲人关系演变一定是有人不想爱,或爱了别人。人总喜欢为自己的善变找借口。 于是我义愤填膺拒绝了第八位相亲对象,报名参加一档素人恋爱综艺。 我在娱乐圈也是有头脸的人物,选举导演接到我的申请表,表情一度失控。我为人坦诚,被击垮还能爬,从来不忘初心,一字一句告诉他,我来,是要找一份纯洁无暇的爱情。 选角导演给我的人设是痞帅高智商霸总,我演我本人当然没难度。 怪就怪敌方心太黑。 合伙人不久前订婚,我来参加恋爱综艺,一半和家里人赌气,一半真想恋爱了。高珏有点假,我烦他,莉莉是冷硬派,看起来很会骂我蠢货。 黎微说我头脑简单,那确实。 古罗马还是古希腊哪位哲学家,叫赫拉什么特的说过,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个坑,可我黎宵做到了。 戚不照这孙子。 小时候靠长得漂亮演我妹妹,长大了靠长得漂亮演omega嘉宾。 指叔为妹给我心灵造成巨大创伤,这么多年,我一直躲着他活。微信不加,消息不听,照片更不看。十多年过去了,谁能想他一个alpha这幅德行杀回mybrandnewworld。 开始我只是觉得他好看,适当表现一下,展现我的绅士风度,但alpha之间的竞争欲影响了我理智的大脑。丛安河是我克星,面白心黑,看起来很会惹麻烦。 聪明冷静温柔优雅这些品质他有我全没有,给我酸的。 戚不照对他好有兴趣,我劲儿就上来了,想和他争一争。 后来后来这孙子在阳台跟我明牌。他一句“蠢货,叫堂叔”,让我终身对这五个字过敏。 不夸张,我连做了三天噩梦。 二十八天的恋爱综艺结束,我获得了许多,比如二十万微博假粉,无数活跃的路人黑,拉近了亲缘关系,让那对黑心肝情侣重新支配我的生活。 没有纯真无暇的爱情。没有。 丛安河话剧首演那天我遇到一矮子,一米七出头,耳朵上挂件多的能开场party,拉下口罩才发现是那个知名rapper。丛安河的朋友,没想到比我还缺心眼,兜里装俩地雷大的火龙果,祝贺他首演红火。 我举着我的果篮,心道你五十步怎么敢笑我五十一步。 知道我是谁吗。 说出来吓死你。 我忍住了,并期待我以无际娱乐老板出席某场晚宴时与小明星的会面。 但比那些来得早的是丛安河身败名裂。教师强制标记未成年omega学生,热搜我没点进去。合伙人找我八卦,我告诉她,事情不是他做的。 我慧眼识人,早知道丛安河会捅出麻烦我得帮帮他。 没想到落地北市,偶遇原苓在机场被记者围追堵截,我也因此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 原苓竟然是丛安河的前男友。 震惊之余,我有点同情,又有点钦佩。和前男友做朋友,看他找到幸福,自己还要声援他挨骂。怎样的精神。 丛安河真不是个东西。 我边骂边和原苓齐心协力,最后图书馆之战获得了胜利。冯兆被捕当天,我只转发了平安北市的微博,深藏功与名。 但隐忍是为了更好地炫耀,我已然设计好,晚年自传里要给这段擒贼经历留出几页纸。 下半年我和戚不照两人常见面。 陈总说我唯一的优点是善良,我认同后半句。为安抚丛安河受伤的心灵,我大出血几次请两位吃好的。 丛安河很惯着我堂叔。没人和我说过我爱你,但我听见丛安河对戚不照这样讲。 饭后我去卫生间,戚不照去开车,我回来得太早,不小心看到两人在车旁接吻。很轻,一下一下的,丛安河喝了点酒,捧着戚不照的脸喊宝宝。 他说我爱你,目光坚定专注,不是告白,情感满到快溢出来时是这样,语言做闸口,然后向该去的地方奔涌。 我坐在后座,突然有点寂寞。 十月底有品牌晚宴,群星荟萃,走红毯时比的是星光。我们公司艺人最不缺时尚资源,新签的二线小生叫元斐,他想拿大使title,我出面引荐。 晚宴上大牌云集,我从小见薛文美貌,不像几个酒囊饭袋的老板,几圈酒下来色心便露在脸上。怪恶心的。 元斐酒量不行,代拍还在不远处蹲着,就红了两坨脸颊。他醉了,往我身上倒,我才不乐意当柱子,闪身躲开。 然后我看见原苓。 他东家也在场,大腹便便的中年商人,几次想揽他的腰,都被他冷脸避开。 我觉得我和他境遇相同也不同。艺人想让我潜他,我不想潜;原苓老板想潜他,他不乐意被潜。 同战壕做过战友,我出面帮他拦住了手脚不干净的胖总。 做好事不求回报,我品行高洁,不图他谢我,但他非要请我喝酒,我总不好拒绝吧。 反正商务合作已经谈下来。晚宴没结束,我跟一米七撂挑子跑了。 别人去酒吧是喝酒,他去酒吧是吃饭。我从没见过饭量这么大的瘦子,连点三份薯条鸡,十分多钟只剩吸油纸。 我看得目瞪口呆,问他是有甲亢还是糖尿病,他吊着画烟熏妆的三白眼,冲我呲牙咧嘴:“有你个头。” 酒吧太吵,我听力一般,幻听成有你那什么王八的头。我心神剧震地捂住裆:“大哥,你文明点。” 原苓酒量实在一半,吃完开始喝,喝了就开始发酒疯,拎着人家麦克风唱“不是你的错,别为我难过”。好在脸花成花猫,没人认出他是谁,不然他们公司要出公关事故。 他唱得太动情,我忍不住助纣为虐。他鬼哭狼嚎,我扯嗓子尖叫,最后被酒吧老板拎扫帚轰出去。 凌晨一点的街头,他席地而坐。我站路灯边上抓扑棱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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