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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女儿安好便好。 李梅重新上了高中,开始了自己新的高三生活,每日看着冉冉升起的太阳,听着身旁空气中传来的一声:“高三快乐…… .................. 顾斯年再次苏醒之时,一时只觉得头痛欲裂,耳边又传来了妇人刻薄的咒骂声:“你这个该死的丧门星,害了我的儿子不说,现在又害了我的孙子,看我不活活打死你这个糟心的东西…… .............................................................................................. 第1211章 八零怨种1 顾斯年再次恢复意识之时,正躺在一张简陋的小床上,头上包着脏兮兮的布条,上边渗出点点的血丝。 顺着不断传来的叫骂声看去,只见一个恶狠狠的老太太一手叉着腰,一手拿着扫帚头狠狠的朝着地上的女人抽去。 看这二人的穿着打扮,类似于近代的七八十年代。 女人狼狈的躲闪着,不时的发出痛呼声,却始终不敢还手。 听到声响,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突然出现在门口,语气不耐烦的说道:“喊什么喊,让外边的人听到,还以为娘虐待你呢!” 话音落下,那大姑娘又对着老太太说道:“娘,再打一会儿就行了,可别把她打坏了,我还等着她用那匹新布,给我做身新衣裳呢,过两日我就要去相亲了,万一新衣服没做出来,那可怎么办?” 眼看老太太越打越狠,顾斯年不由得挣扎起身,声音沙哑的喊了声:“水,我要喝水。” 听到顾斯年的声音,被打的女人连忙扑到床前,小心翼翼的打量了顾斯年一番,这才开心的小跑去打水。 眼见如此情况,老太太悻悻然地丢掉了手中的扫把,一言不发的出了门,门口的大姑娘凉凉的瞟了顾斯年,也跟着老太太离开了。 顾斯年这才重新躺回床上,闭上眼睛,接受起这个世界的记忆。 《重生八零:誓死不做二婚妻》 前半生,大家都说张招娣的命运可谓是凄惨至极。 她出生在一个贫穷、封闭且愚昧无知的山村里,父亲憨厚老实,母亲胆小怯懦,家中姐妹众多,共有四个姐姐。 蛮横无理的爷爷,尖酸刻薄的奶奶,每天如吸血鬼一般,吸食着这个家的血汗钱,只为供养成天游手好闲的弟弟一人。 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江来娣常常饥肠辘辘,身带伤痕。 就只因为她身为女孩,世道便是如此的不公待遇。 对于这个家庭而言,除了几位同病相怜的姐姐外,留给她的唯有无尽的苦难与伤痛回忆。 而后半生,众人又都说张招娣运气极佳。尽管丧偶,但她竟然进城,并迅速改嫁至一户独门独院的富贵人家。 可又有谁知,她这大半生庸庸碌碌,犹如笼中的囚鸟一般。 为了成为他人眼中无可挑剔的贤妻良母,称职孝顺的儿媳,尽心尽力的母亲,她倾尽所有情感与精力,到头来却是徒劳一场。 到最后不仅丈夫与之渐行渐远,女儿们对她亦不亲昵,公婆对她更是心生厌恶。 张招娣心里很清楚,所有这一切都源于自己曾经有过一段婚姻。 然而现在,命运给了她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 当张招娣再次睁开双眼,意识逐渐清晰时,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她要去寻找她相伴一生的丈夫。 誓死不做二婚妻! 上一世,他们相遇的时候,两人都正处于人生的低谷:他历经风雨、饱尝艰辛;而她则身心俱疲、满身伤痕。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相依相伴,彼此温暖,共同舔舐着伤口。 这一生,张招娣下定决心要为这个男人创造一个美好的开端,给予他更多的幸福和关爱。 她要用自己的行动证明,无论经历多少磨难,爱情始终能够战胜一切困难…… .......................... 又是真爱战胜一切,这个世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恋爱脑? 恋爱脑很可怕,在那种吃不饱穿不暖的环境下,诞生的恋爱脑更可怕…… .............................................................................................. 第1212章 八零怨种2 女人还没有打水回来,顾斯年强忍着恶心,翻开小说看了下去。 女主名叫张招娣,听着这个名字,也知道她家对于男娃娃有多么盼望。 上面还有等娣,望娣,盼娣,来娣四个姐姐。 父母卯足了劲儿生,就为了生出一个儿子,家里的东西已经都被超生办的人搬走了,屋里除了土炕之外,就只剩下四面承重墙了。 生下张招娣后,大队甚至强行将张招娣的母亲送去医院带环,却被张招娣的母亲找了黑诊所又摘掉了,最后终于成功的怀上了六胎,生下了家里唯一的儿子。 有了男孩儿以后,上边的五个女孩自然变成了路边的野草,唯一的用途就是牺牲自己,供养家里未来的顶梁柱。 相比于家里的四个姐姐,张招娣还算是比较幸运的,因为比弟弟张耀祖年龄只大一岁,所以张招娣有幸和弟弟一起去念书,在学校里伺候家里的金疙瘩。 不同于贪玩任性的弟弟,张招娣的学习很好,所以当弟弟初中辍学以后,张招娣便陷入了绝望之中。 她想去上学。 于是张招娣带着所有的希望,找到了班级里的一个本分的同学,和他谈了一个条件。 只要他供自己读书,等自己毕业分配工作以后,就会回来嫁给他,用自己的一生报答他。 同学答应了以后,张招娣又回到家里商量。 反正也不用张家花钱,张家也乐见其成,只是要求张招娣日后工作以后,将工资的三分之二送到家中。 于是张招娣便得到了上中专的机会,中专毕业后,就分配到了村中,成为了一名小学老师。 工作稳定后,张招娣也履行了承诺,嫁给了自己的那个同学。 本来人生也算是苦尽甘来,步入了正轨,可没想到没过多久,丈夫的叔叔生了重病,丈夫为了给叔叔捐献器官,竟意外死在了手术台上。 刚刚嫁人没多久的张招娣,转眼便成为了寡妇。 叔叔感到愧疚,便想方设法将张招娣的工作调到了市里,到了那里没多久,张招娣竟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王远山。 虽然家境优渥,可因为身体不好,王远山一直没有娶妻,遇到命运多舛的张招娣以后,二人一拍即合,随后便慢慢的走在了一起。 二次成家以后,张招娣瞬间成为了村里人羡慕的对象,一婚嫁的汉子老实能干,二婚甚至直接嫁进了城里。 接下来的几十年中,张招娣都成为了人人艳羡的存在,可却没有人知道张招娣心里的苦。 虽然外表看起来风光无限,可张招娣的内心早已一片荒芜。 因为自己是二婚的缘故,公公婆婆一直不喜欢自己,后来又因为自己只生下了女儿,没有为丈夫生出儿子,公公婆婆对她更是厌烦。 公婆的不断挑拨下,丈夫慢慢也和自己离了心,被公婆带大的女儿更是和自己不亲,亲生父母又嫌她给家里的东西少,对她颇有怨言。 就这样,在所有人的不理解与嫌弃中,张招娣痛苦的过完了自己的一生。 临终之际,张招娣在心中暗暗发誓,若是有来生,自己一定要早早的去寻找自己的丈夫,坚决不做二婚妻。 若是能给丈夫生下一个儿子传宗接代,那就更好了。 带着所有的遗憾,张招娣闭上了眼睛,却没有想到再睁开眼时,自己竟然回到了初中时期。 这一世,张招娣暗暗发誓,她一定要好好的活,只做王远山一个人的妻子…… .............................................................................................. 第1213章 八零怨种3 这一世,张招娣没有嫁给自己的第一任丈夫,甚至没有选择上一世的专业,而是学了医疗护理。 毕业以后,张招娣想尽所有办法,最后终于分配去了市里,早早的成为了一名护士,就工作在王远山所住的医院里。 这一辈子,他们相遇的很早很早,通过张招娣无微不至的照顾,王远山的身体也慢慢好了起来,二人日久生情,渐渐的走到了一起。 婚礼过后,张招娣很快便怀有了身孕,这一世如她所想,她真的一举得男,为王远山生下了一个儿子,博得了公公婆婆的喜爱,幸福美满地过完了一生…… .................. 看完了剧情以后,顾斯年便是一张地铁老人脸。 你没病吧? 公公婆婆不喜欢你,若真的是因为嫌弃你二婚的缘故,那当初就不会同意儿子娶你,让你嫁入他家的大门。 若是真的嫌弃你只生下了女儿,那为什么还是由公公婆婆,将你的女儿抚养长大? 所以到底是你的公公婆婆重男轻女,还是你张招娣重男轻女? 一边嫌弃自己的女儿,一边还无休止的挖着婆家的东西,去供养自己的弟弟,这样的儿媳妇,换谁能喜欢? 第二世,公公婆婆之所以包容了她,或许只是因为她是真心疼爱儿子,与自家孙儿感情深厚吧。 现在不必多说,大家估计一猜就能猜到,顾斯年就是那个倒霉的前夫哥。 看完自己的记忆后,顾斯年突然想到了那个形容张招娣的词儿,命运多舛,这个词放到原主的身上,应该更合适。 顾斯年的父亲王国庆是个土生土长的村里汉子,年纪到了以后,因为家境贫寒,所以便娶了邻村无父无母的孤女,省下了一笔彩礼供养弟妹。 新媳妇儿手脚勤快,嫁进来以后上边侍奉婆婆,下边照顾弟妹,第二年又给家里添了个大胖小子,也就是原主王金宝。 对,顾斯年在这个世界的名字叫王金宝。 原主出生后没多久,村里突然得到了几个工农兵大学的名额,因为原主的妈曾经救过村长一命,所以其中一个名额,便落到了王国庆的身上。 刚去外地读大学时,王国庆还时常送消息回来,可渐渐的,消息越来越少,最后竟然音信全无 王家老太太带着小儿子进城去找,可始终一无所获,最后只能报了警,回到村里继续等消息。 刚开始时,王老太太还带着希望,可渐渐的时间越长,希望越渺茫,于是绝望的王老太太便将所有怒火,全都撒在了大儿媳妇的身上。 若不是大儿媳妇儿的鼓动,自家儿子怎么可能出去上大学,自此音信全无。 原主的亲妈就在这样打骂的环境中,既要替丈夫孝顺婆母,又要替丈夫供养弟妹,还要拉扯顾斯年长大,最后终于在原主初中毕业那年,一病不起撒手人寰了。 临走之际,原主的亲妈留下了一笔私房钱给原主,让他留着日后娶媳妇。 原主亲妈也是看出来了,自家婆婆只顾着小叔子一家,哪里能管自己的儿子,自己若是不为他留点后路,估计自家儿子就得当牛做马一生,落得个孤独终老的下场。 原主也如同他亲妈所希望的那样,用这笔钱供养了同学张招娣,最后娶了张招娣为妻…… .............................................................................................. 第1214章 八零怨种4 结婚没多久,原主的叔叔王国兴便生了场重病,需要男主捐颗肾脏给他。 面对着叔叔,姑姑以及奶奶的恳求,原主只能跟着叔叔去往了大城市,捐出了自己的肾脏,可没想到术后发生了感染,原主再也没能从医院中出来。 感染的原因很简单,是因为原主手术过后,竟意外的听到护士们的谈论,原来自己的肾脏根本就没有捐给自己的叔叔,而是捐给了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 那个人的名字叫王远山。 原主不可置信,偷偷的跑到了医生的办公室,竟真的查到了手术的相关文件。 他的肾脏捐给了一个叫王远山的男人,王远山的手术单上,有着王远山父亲的签名,而他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居然是同一个名字,都叫王国庆。 拖着自己的病体,顾斯年摇着轮椅来到了王远山的病房,远远的看到了病房之内其乐融融的场。 病床上坐着一个年轻男人,与自己的面容有几分相似,而他的周围,不只有他的父母,还有自己的叔叔,姑姑,奶奶,全都笑意盈盈的围着他,对着他嘘寒问暖。 一直到了那一刻,顾斯年才知道,自己与母亲的这一生,本就是一场笑话。 王远山与自己的年龄只相差了一岁,当年王国庆去到市里上大学,便在学校里面与一个女同学相爱。 当初王国庆和原主母亲只是在村里办了酒席,并没有扯结婚证,所以并不妨碍他在城里结婚。 这一切的一切,王家人全都知道,被蒙在鼓里的只有原主和他的母亲。 而且王国庆每年都会寄钱给家里,全都被王老太太私下补贴给了小儿子和女儿,转头又继续压榨着原主的母亲,这才让原主母亲积劳成疾,早早的便离开了人世。 顾斯年得知真相以后,气急败坏冲到了病房之中,想要和王家人讨个公道。 结果意外扯到了伤口,后续王家人又不及时给他治疗,就那样让他病死在了医院之中。 事后,王家人甚至还讹了医院一笔钱,用来给自家的大孙子王远山补身体。 看完所有剧情以后,顾斯年不由得冷笑出声,王远山之所以会娶张招娣,也不见得是因为爱情。 顾斯年的死是因为被骗去捐肾,这件事作为妻子的张招娣,早晚都会知道,所以为了以防万一,就一定要安抚住她。 她不是没了个丈夫吗? 那王家人陪她一个丈夫就好了。 王远山虽然家境优渥,可因为身体的原因,婚事一直被耽误了下来,现在虽然接受了器官移植,谁也不能保证他日后的身体情况,所以婚事依旧是个难题。 张招娣虽然是农村出身,但毕竟有学历,有工作,嫁过来既可以堵住张招娣的嘴,又可以有人照顾王远山,为他传宗接代。 真是一举两得,两全其美! 张招娣不知道其中的真相吗? 她当然知道,但她与原主又没有太深的感情,此事她也是受益者,所以便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这一切。 第一世原主还算好,起码将张招娣娶了回来,也算没有白白辜负原主母亲的一片苦心。 结果第二世张招娣故技重施,从顾斯这里骗走了钱,中专毕业后直接远走高飞,再也没有出现在顾斯年的面前。 就在顾斯年接收完所有记忆以后,他的母亲顾小翠拿着水碗匆匆而归,试了试水温后,才将热水送到顾斯年的嘴边,一脸慈爱的说道:“娘的金宝,水温正好,你快点喝吧。” 顾斯年接过母亲手中的水碗,热水下肚后,这才提起了几分精神。 好好好,这就是两只肥羊掉到了白眼狼堆里呗,那咱们就好好的玩…… .............................................................................................. 第1215章 八零怨种5 看着儿子喝完手中的热水,顾小翠这才松了口气,上下又打量了儿子一番声音中还带着几分担忧:“金宝,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头还疼不?” 顾斯年看了看自己捧着水碗的手,大概也就七八岁的大小,闻言摇了摇头,有些惨白的小脸挤出了一个笑容:“娘,我没事儿!” 看到顾斯年这般,顾小翠越发的心疼,连忙将儿子揽到怀中:“没事儿就好,没事儿就好!” 抱着顾斯年心疼了半晌,顾小翠这才松开手,有些疑惑地询问道:“金宝,你和娘说你怎么跑到村西头儿去了?老赵家说丢了东西,你看到小偷了吗?” 儿子本来是出去挖野菜的,结果被老赵家的人拎了回来,头上还流着血,这可把顾小翠吓个够呛。 结果老赵家的人还不依不饶,非说自己儿子偷了他家的东西,可上下搜了一番之后,却始终什么都没有找到 王老太太见状便撒起泼来,从老赵家那儿讹来了二十个鸡蛋,说要给孩子补身体。 这事儿其实是顾斯年倒霉,原本他确实是在村外挖野菜,结果却看到自家小叔王国兴,鬼鬼祟祟地朝着村西而去。 顾斯年一时好奇便跟了上去,结果刚走到老赵家附近,便瞧见自家小叔慌慌张张的钻进了玉米地中。 紧接着,老赵家院中便发出捉贼的喊声,然后一块大石头被气急败坏的从院里丢了出来,直直的砸在了顾斯年的头上,瞬间将顾斯年砸的天旋地转。 老赵家人追出来后,便瞧见了倒地不起的顾斯年,内心认为他就算不是小偷,也是同伙,于是便拎着他到老王家讨个公道。 听完顾斯年的话,顾小翠的脸上也带着几分怒意,她嫁进这个家里快十年了,小姑子,小叔子几乎也算是她拉扯起来的,他们是什么样自己能不知道吗? 小叔子一向游手好闲,手脚又不太干净,这事儿肯定是他闹出的。 只不过婆母还在,自己又毕竟只是嫂子,不方便去管教而已,而且想到下落不明的丈夫,顾晓翠也一时觉得有些愧疚,所以一直忍让了下来。 “金宝,别怕。”顾小翠轻轻摸了摸顾斯年的小脸:“你放心,娘一定给你讨一个公道回来。” 顾斯年闻言连忙摇了摇头:“娘,我已经长大了,这是我的事儿,我自己会看着办的。” “你才八岁,哪里长大了?”顾小翠闻言摇头失笑,心里却更加心疼起自己的儿子来。 “真的娘,你什么都不要做,等着我自己来就好。”顾斯年看着顾小翠的眼睛,一本正经的说道。 看着自家儿子坚定的表情,顾小翠露出了一个欣慰的笑容,自家儿子好像真的长大了,变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小男子汉。 “好好好,娘等着你自己给自己讨公道。”顾小翠连连点头,随后看着儿子惨白的脸,心疼万分的说道:“马上到午饭的时间了,娘一会从你奶那要几个鸡蛋,好好的给你补一补。” 顾小翠知道,从老赵家那儿要来的20个鸡蛋,肯定不会全落到儿子嘴里,但自家儿子毕竟是老王家的大孙子,婆婆也不会一毛不拔的。 家里没有钱,儿子受伤了也不能去卫生所,只能在家里自己包扎一下,所以吃点鸡蛋补补也是理所应当。 家里每年赚的钱,全都被王老太太以寻找王国庆的借口要走了,每年王老太太都会着儿女出门一次,说是去城里打探消息,其实就是去合家团聚的…… .............................................................................................. 第1216章 八零怨种6 王国庆还活着的事儿,是一定要告诉顾小翠的,只不过不能现在就告诉她。 顾小翠心思有些直,顾斯年怕她藏不住事儿,现在就闹开了,那就没什么可玩儿的了。 看着时间快到晌午,顾小翠便准备去厨房做饭,看着顾斯年也下了床,顾小翠连忙询问道:“金宝儿,你不在这儿歇着,下地做什么?” “我挖的半筐野菜,不知道丢到哪去了,我出去找一找。”顾斯年低头穿着自己的鞋子,两个脚趾顶破前尖露在鞋外:“若是把筐丢了,奶奶又该生气了。” “可你这还带着伤,等会儿叫你姑姑陪你去。”顾小翠有些担忧的说道,她要做饭走不开,所以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小姑子身上。 “不用了,娘,我没事儿,很快就回来。”他妈还真是傻到单纯,那王彩霞谁能指望的上。 “那行,你也别着急,慢慢的找,若是找不到,就早点儿回来。”顾小翠摸了摸儿子的额头,没有感受到什么异样的热度后,这才点了点头。 顾斯年慢悠悠地出了家门后,这才飞快地朝着自己的野菜筐那里而去。 现在物资贫缺,竹筐也算是个家家不能缺少的好物件儿,所以都在上边打着标记,通常也不会丢失。 找到自己的半筐野菜后,顾斯年又绕了一大圈,特意从村长家的门前而过, 村长此刻正在房檐的阴凉处抽着旱烟,眼看着顾斯年从门口而过,立刻开口招呼他进院。 今天的事,村长也听说了,不过若说顾斯年偷东西,那村长是绝对不会信的。 村长曾在下雨时去检查河岸,结果一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幸好路过的顾小翠及时用树枝将他拉了上来,不然他早就没命了。 为了报恩,他这才将上大学的名额给了王国庆,结果没想到反而弄巧成拙,让顾小翠的日子更加难过。 王国庆失踪以后,村长便将愧疚之情转移到了顾斯年身上,对这个孩子格外关注了几分,所以这孩子什么人品他一清二楚,绝对不会是那种小偷小摸之人。 “头上的伤怎么样了?还疼不疼?”老村长有些心疼的看了看顾斯年,随后从口袋中拿出一小把花生,递到了顾斯年的面前。 “孙爷爷,我的伤没什么事儿,不疼了。”顾斯年背过手,不肯去接花生,而是笑意盈盈地回答道。 老村长拉过顾斯年的衣服,将花生塞进了他的衣服口袋,这才开口询问道:“你和孙爷爷说今天的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怎么会跑到村西头去?” 老赵家住在村子的大西头,很少有人往那边去。 顾斯年抿了抿唇,脸上适时的露出了几分纠结。 老村长一瞧,便知道他有难言之隐,于是低声开口安抚道:“金娃子,你别怕,有什么事儿就跟孙爷爷说,孙爷爷不会告诉别人的。” 顾斯年犹豫半天,这才开口说道:“是我小叔,我今天好像看到我小叔,从赵家跑出来,随后钻进玉米地里去了,可还没等我看清楚,头上便挨了石头。” 王国兴! 老村长闻言面色一黑,自从王国庆失踪以后,老王家算是有两个寡妇,所以村里人也不方便上门。 可王老太太一直在外散播她家儿女的好名声,久而久之,老村长也对王国兴这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有着几分好印象。 更何况自家小女儿,现在好像在和王国兴谈对象儿,若是王国兴人品真有问题,那这事儿还得好好斟酌一下…… .............................................................................................. 第1217章 八零怨种7 眼看老村长陷入了沉思之中,顾斯年这才低低的开了口:“孙爷爷,我回家了,要是回去晚了,奶奶又该打我娘了。” 听到顾斯年的话,老村长大吃一惊:“金娃子,你是说奶在家总打你娘吗?” 顾斯年仿佛刚反应过来自己说错了话,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随后看着老村长不可置信的目光,这才开口恳求道:“孙爷爷,这事儿你不要告诉别人好吗?要是让奶奶知道我把这件事说出去了,她会打死我和我娘的。” 王老太太虽然在家中经常殴打顾小翠,但她知道深浅,一向只往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打,在外人面前,她还是那个慈祥温和的婆母。 看着顾斯年眼中的惊恐,老村长顿时气不打一处来,那个王老婆子竟然是这样表里不一的人。 之前她还过来和自家婆子闲聊过,说是将儿媳妇当亲姑娘对待,将来肯定也亏待不了小儿媳,这才将自家婆子的心都说动了。 眼下看来,那王家就是个火坑,一定要让自家闺女离她远一点。 看着老村长眼中的坚定,顾斯年满意的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个赞,上一辈子老村长的小女儿就嫁给了王国兴,凭借着村长女婿的名头,王国兴捞到了不少好处。 后来,国家允许个人经营后,老村长更是拿出了家里全部的积蓄,支持王国兴去做生意。 又有着城里王国庆一家的帮忙,王国兴的生意很快便蒸蒸日上,发财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和老村长的闺女离了婚,然后在城里嫂子的介绍下,娶了一个机关干部的女儿,幸福美满的过完了一生。 “孙爷爷,那我回家了。”顾斯年看了看时间,再不回去,顾小翠怕是要担心了。 “嗯。”老村长点了点头:“金娃子先回去吧,得了空再到孙爷爷家玩。” 顾斯年点头应是后,这才拎起竹筐,慢悠悠地朝家中走去。 结果刚进入院中,便听到正屋中传来的打骂声。 为了怕外人听到,王老太太将声音压得极低,可却瞒不过耳聪目明的顾斯年。 今日顾斯年刚走后没多久,顾小翠正在做饭,想着要给儿子煮几个鸡蛋补补,所以便来到婆婆所住的正房,想要向婆婆要几个鸡蛋。 鸡蛋这种稀罕东西全都在正屋,被婆婆锁在柜子中。 听到顾小翠来要鸡蛋,王老婆子当即气急败坏的咒骂起来,鸡蛋那是多么稀罕的东西,怎能这样糟践? 不过是头顶一个小小的伤口罢了,中午多给他半碗碴子粥便好,竟然还想吃她的鸡蛋,简直是想瞎了心。 若是寻常的事,顾小翠也就让了,但事关自己的儿子,顾小翠便顶了几句嘴,瞬间就挑起了王老太太的怒火。 看着被打的顾小翠,王彩霞翻了个白眼,从箱子中拿出一匹湖蓝色的布料,这个年代鲜少有如此鲜艳的色彩。 这种好东西,还是城里嫂子给她的,那可是个顶顶好的人物,比眼前这个乡下嫂子好多了, “娘,打一会儿就得了,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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